【文字更正】
11月13日新媒体稿件《双十一消费“陷阱”:货不对版、“保价”不保、以旧当新……》(记者 韦英姿 白金蕾 程子姣 编辑 陈莉 校对 杨许丽)最后一个小标题下面第四段最后一句“李婷也表示,自己给杭州消协打电话后得到了45天内的回复。”其中“45天内的回复”应为“45天内反馈的回复”。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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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郑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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