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据新华社电 中国人民银行27日发布消息称,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明确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目标和重点,并提出支持民营经济的25条具体举措,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全国工商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通知明确,在总量上,要通过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提高服务民营企业相关业务在绩效考核中的权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逐步提升民营企业贷款占比。在结构上,要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以及民营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通知强调,要从民营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出发,着力畅通信贷、债券、股权等多元化融资渠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通过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各地金融管理、发展改革、工信、财税、工商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政策实效。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将指导金融机构抓紧落实通知要求,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同时,加强统计监测和政策效果评估,确保政策惠及民营企业。
关键词1 信贷
破解“首贷难”问题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首贷、信用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同时抓好促发展和防风险。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业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保持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持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下一步应进一步优化银行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差异化服务体系,在发挥好大型银行机构头雁作用的同时,发展好社区银行和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推动中小银行更有能力和意愿为民营企业提供“门当户对”的金融服务。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通知》设定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目标和重点,后续也会有相应的监管引导,让银行不断提高和优化支持民营企业的信贷权重。预计未来一段时间银行将调整内部绩效考核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民营企业进行服务,预计未来银行在金融产品上也将有更多的创新。
关键词2 债券
发挥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 扩大民企融资规模
《通知》指出,要优化民营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积极科学配置民营企业债券,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通知》给出了较为全面系统的安排,包括“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等措施。
东方金诚宏观首席分析师王青认为,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能够真正降低民企债券融资门槛,还能在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原则下,缓解金融机构“资产荒”的现象,推动金融资源按照市场化方式实现有效配置。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表示,政策引导可以增强机构投资者对民营企业债券的信心,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政府的支持措施能够为民企债券市场释放正面信号,提升市场参与者的信心。而政策鼓励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参与民企债券投资,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各类养老金、公募基金等,这有助于形成更加稳定和多元化的投资者基础,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稳定性。
关键词3 股权
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并购重组,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权投资基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服务作用,扩大优质民营企业股权融资规模。
董希淼认为,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可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IPO和再融资审核效率,充分释放市场机制活力,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提高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募集资金的能力。
“未来我国要立足民营企业实际情况和真实需求,协同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等上市挂牌。”董希淼指出,还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债券发行、扩大定向可转债适用试点以及创新创业债试点,探索发展高收益债券市场,扩大民营企业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规模,进一步拓宽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关键词4 外汇
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 支持民企“走出去”“引进来”
《通知》提及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首办户”拓展行动;提升资金跨境结算效率;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统筹运用好本外币结算政策,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提供优质的贸易便利化服务。
《通知》还要求,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结汇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等。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健全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政银企担保多方联动合作,减轻民营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成本等。
中国跨境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赵庆明表示,《通知》中提及外汇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要是从简化服务、提升外汇便利化方面着手。对于民营企业来讲,优化外汇服务可以让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在业务流程上更加顺畅,提高办事效率,也可为民营企业节省办理外汇业务的成本。
关键词5 配套措施
“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剑指“三缺”现象
《通知》提出,要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财政奖补和保险保障等措施,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加强部门合作,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税收等配套政策和机制,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
其中,“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是具有新意的提法。董希淼指出,重点是要不断优化融资增信体系,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提高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服务的能力和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意愿。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缺数据、缺征信、缺担保等“三缺”现象。
董希淼建议,我国应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银行、政府各方责任共担和损失分担机制,如不断完善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尤其是民营企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减少民营企业“三缺”对融资的影响。与此同时,推动担保费率逐步降低。
本组稿件采写
新京报记者 姜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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