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1月28日新媒体稿件《夜校重出江湖:几十元一节课,成年人的兴趣班》(记者 覃澈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陈荻雁)倒数第四段第二句“扣除房租租赁和水电等成本,再和授课老师均分,最终只能拿到寥寥几百元。”应删去“租赁”两字。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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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郑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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