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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消息,为加强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大兴区天宫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3家医疗机构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条件,符合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被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
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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