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属于谁?资源谁可用?收益如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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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已成为影响未来发展的关键战略性资源。
清华大学一项研究显示,2011-2019年间,数据要素对我国经济贡献增长率达34.46%,已超过技术,成为仅次于资本的第二大贡献生产要素。去年,“数据二十条”出炉,已初步构建了数据基础制度的四梁八柱。
如何构建多层次数据要素市场交易体系?怎样有效激活社会数据价值?统筹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大市场尚存哪些堵点?对此,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规划处助理研究员黄倩倩、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教授谢波峰以及广西师范大学中国新业态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晟进行了探讨。其中,在黄倩倩看来,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就是要推动“全要素数字化”的实现。其本质是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充分融合,推动形成智能化的数字经济体系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数据要素与劳动、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融合,可以实现各类要素间资源优势互补,凸显对提高生产效率的乘数作用。
谈角色
政府享有公共数据权,企业是先头部队
贝壳财经:如今怎么理解数据要素?
黄倩倩:目前各界对于数据要素、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等概念内涵尚未形成统一共识。在当前数据市场的实践中,数据要素实际上具体体现为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两种形态。
数据资源,即是指具备使用价值,能够参与到社会生产和服务过程、可以为使用者或持有者带来经济效益、以电子方式记录的基础数据,如互联网公司在为用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所收集的用户消费记录等;数据产品,即指以数据资源为直接投入要素,凝结了劳动、技术等投入后,通过加工而成的成品或者半成品,如互联网公司基于用户消费记录形成的用户标签等。
贝壳财经:国家正在逐步完善数据要素市场发展顶层设计,市场各个主体有哪些诉求?
李晟:对于各主体的诉求,以上、中、下游的政府、企业和个人的角色定位与功能发挥为例,政府享有公共数据权,且随着政务上云,行政机关拥有大量、完整、优质的公共数据资源,各级政府需要明确政府公共数据权的权限及内容。不仅明确如何合法收集、依法存储,也应明确如何适法运用,这不仅有助于建成数字政府,更方便快捷地为人民服务,产生数据的社会效益,也有利于探索政府作为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责任与义务,以及公共数据资源的新价值点。
企业是数据要素市场的先头部队,具有市场敏感性和前瞻性,所以需要给予其在市场规律中探索的空间,除了对各行业企业活用数据的鼓励,中央政府的重点设计之一是建立培育数据交易平台。
这不仅包括数据资产等级评估、定权确权、交易撮合等整体运营体系的构建,也包括支持推动企业参与其中,进行数据交易,在市场实践基础上,完善切实可行的询价报价机制,并进一步促使如协议转让、挂牌等数据交易的多种模式更加体系化、规范化。
对此还需注意“平台型企业”,平台型企业的动态生产“链条”包含数据的收集、控制、使用和流转等步骤,对这些流程的管与放也需要寻找一个动态平衡。
个人是原始数据的生产者,采集其数据的前提是打消其后顾之忧。对此,可参考欧盟出台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条例明确了作为数据原始生产者的用户所具有的三大权利,即数据收集确认权、数据汇集介入权、数据处理保障权。并明文规定了企业的信息采集告知责任与隐私政策以及数据收集许可相关责任,申明了数据主体的知情权、访问权、更正权和被遗忘权等权利。
谈探索
建立数据市场财税制度,数据财政不是卖数据
贝壳财经:数据交易和流通,如何做到各个市场互联互通?
谢波峰:推广好的典型,比叫停某些试探行为,更能体现数据要素领域目前的国情。
要促进公共数据运营领域成为数据交易和流通、数据产品定义和范围的示范。探索以公共数据运营作为示范做法,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很多领域类似经验的启示,通过公共数据运营,对数据产品形成的各环节、各主体、各层次之间的权利关系、交易流转、收益分配等重要事项进行探索,形成可供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借鉴的经验,尤其是在合规、合法前提下,促进企业基于公共数据产品,打通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连接,进一步生产社会所需要的数据产品和服务,支撑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此外,还要在培育市场中介力量上创新探索。除了数据供应方,数据市场的中介力量也是数商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个市场不仅仅和传统的要素市场一样,需要相应的中介力量,而且中介需要匹配数据要素特性,需要一定的创新性,并不是简单地将传统的中介业务套上“数据要素”的标签就可以。
数据市场中介服务要吸收现有市场的经验,扬长避短,不仅要有利益驱动机制,让中介力量从市场发展中获益,还要让中介等数商成为数据价值创造的一部分。要建设的制度中,比较重要的要有制衡、惩罚和监管机制,包括机构本身和从业人员的准入要求、信息披露、冲突回避、同行评议、飞行检查等,还可以进行创新探索,例如引入独立的第三方匿名评价制度、中介业务赔付保险制度等。
贝壳财经:怎样平衡数据市场和数据财政的关系?
谢波峰:要加快建立数据市场的财税制度。财税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匹配数据市场的财税制度是完善数据要素基本制度的重要方面,目前数据基础制度、数据条例、公共数据运营办法等相关文件中,财税相关概念处于一捅就破的临界状态。既要旗帜鲜明地指出数据财政不是卖数据,打消在目前阶段可以形成大量财政收入的想法,也要大大方方提出数据市场中需要相应的财政税收制度,通过数据市场各层次、各环节中运用统一系统、灵活多样的财税政策工具包,形成数据市场和数据财政的良性循环。在数据市场的发展启动期,以建立匹配的财税制度为主要目标,税费负担宜轻不宜重,数据市场的相关财政收入应该仍然用于推动数据领域发展方面的支出。
谈市场
一级市场要守住底线,二级市场要适时适度放开
贝壳财经:构建我国数据要素市场,有着怎样的路径?
黄倩倩:借鉴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多级市场体系,未来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可探索构建一级和二级联动的多层次数据市场运行机制。其中,一级市场即数据资源市场,是对数据资源持有者对其所持有数据的使用权、经营权等权益进行授权或转让的市场。二级市场是数据产品和服务市场,是数据处理者对数据资源进行加工处理,开发成数据产品,以服务形式销售给购买者的市场。
但数据要素市场建设所必须具备的产权制度、价格机制、资产化管理等配套制度尚未建立,数据“属于谁”、资源“谁可用”、收益“如何分”等问题尚没有明确答案。未来如何有效激活社会数据价值,如何统筹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大市场,实现“业者有其数、数者有其得”,是当前国家亟待在制度层面统筹解决的问题。
贝壳财经:一级和二级数据市场如何运行?
黄倩倩:应充分考虑不同形态下的数据要素独有特征,对一二级市场采取不同的制度设计和监管策略。
对于一级市场,要守住底线、把该管的管住。加强数据资源层面权利保护和安全监管,重点抓住数据资源持有权等数据产权登记,可强制性要求数据资源持有权的初次登记、转移登记、授权等在场内进行,接受国家统一监管,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商业密码和国家主权。
对于二级市场,要适时适度放开。鼓励各地方、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入二级市场,有效激活创新活力。通过培育数据交易场所、数据商、数据流通交易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多元化数据流通生态,健全市场运行机制、交易规则和中介服务,满足主体多样性和高质量用数需求,激发数据要素市场活力,推进数据要素价值的释放与再创造。
此外,为实现多层次数据市场的规范化、规模化运行,可以探索建立数据一级市场“收储”和二级市场“做市商”机制。
在一级市场中,探索建立数据收储机制,鼓励各类数据商通过协议、拍卖等方式“收储”数据,以获得政府、企业等持有的公共数据和企业数据的使用权、经营权等权益。通过数据收储机制,提升数据市场供给能力,有效调节供求,为平稳数据市场价格提供有效抓手。
在二级市场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或行业探索建立数据做市商机制,引导各类数据商融合不同渠道、来源的各类数据开发形成高价值数据产品,允许数据做市商对一级市场的数据持有者、以及二级市场的数据产品购买方进行“双边报价”,形成对数据市场交易性和流动性的有效支撑。
另外,还需要强化资源配置作用,规范引导各类数据交易场所做大做强。一方面,建议强化数据交易场所顶层设计,统筹建立国家级数据交易所体系,合理布局地区性数据交易场所,有序发展行业性数据交易平台。另一方面,强化交易场所在数据要素市场供需撮合、价格发现、生态培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序引导多种角色进场交易,建立统一标准规范体系,推动各类交易场所在制度规则、技术平台等方面互联互通,加快形成全国统一数据大市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张晓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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