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局:
培训
寒假即将来临,北京市文旅局在官网发布《关于对参加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学员及家长的特别提醒》,提醒广大学员及家长注意,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超过60课时或时间跨度超过90日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预付费用,需全额存入该机构的预付费存管专用账户。同时,参照《北京市营利性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试行)》,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与学员或家长签订书面服务合同文本,对合同中双方权利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作审查确认。如发现培训机构违规,学员及家长可向市、属地区文旅局反映。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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