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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习近平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保守国家秘密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

2024年02月28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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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赵乐际委员长主持闭幕会。

  常委会组成人员16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委员长会议建议委托赵乐际委员长代表常委会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报告工作。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张庆伟、洛桑江村、雪克来提·扎克尔,秘书长刘奇出席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张国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国家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副省级城市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闭幕会后,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讲专题讲座,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作了题为《中国式现代化与法治》的讲座。

  ■ 关注

  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

  涉密信息系统应按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规划、建设、运维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27日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负责人介绍,保密法此次修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密工作成熟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推动保密工作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新修订的保密法在总则中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的领导”,明确中央保密工作领导机构领导全国保密工作,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保密工作战略和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保密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进国家保密法治建设。

  此次修订吸收了一些工作实践中定密和解密的成熟做法,包括:明确保密事项范围的确定应当遵循必要、合理原则,科学论证评估,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定密责任人制度和定密授权机制,并对密点标注作出原则规定,进一步推动定密精准化、科学化;完善国家秘密审核制度,将定期审核修改为每年审核,并明确了未履行解密审核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定密机关、单位主体责任,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新修订的保密法还体现出对于保密科技创新和科技防护的重视,在总则中明确国家鼓励和支持保密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依法保护保密领域的知识产权。此次修订还明确,涉密信息系统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应按规定检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

  为适应当前涉密人员管理的新特点、新要求,此次修订补充细化了涉密人员基本条件、权益保障和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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