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京举行,审议学前教育法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
据新华社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4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赵乐际委员长主持。
反洗钱法草案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辉作的关于学前教育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明确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进一步加强相关安全监管工作;增加鼓励开发和推广符合学前儿童需求的作品、产品和研究成果相关规定;规范涉及学前儿童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保护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管理相关规定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信春鹰作的关于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强化文物认定制度,提高文物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文物收藏单位注意义务;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进一步明确禁止出境文物的具体范围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洪祥作的关于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充实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的内容;增加促进矿产资源领域国际合作的内容;进一步完善矿业用地制度;对开采矿产资源形成的尾矿库加强管理,防范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工作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光权作的关于能源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增加国家推动能源领域新型标准体系建设,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节约能源服务的规定;规定能源用户应当积极参与“能源需求响应”,增加规定引导能源用户促进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明作的关于反洗钱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三审稿进一步明确金融机构采取洗钱风险管理措施的条件;增加规定共享反洗钱信息应当符合有关信息保护的法律规定;增加规定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涉及客户基本的、必需的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处理等。
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沈春耀作的关于监督法修正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草案二审稿完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相关规定;增加每年听取和审议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等内容;将执法检查中好的实践做法在法律中予以明确;增加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等。
海商法修订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在认真总结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代表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作了说明。
为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健全完善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融通的仲裁法律制度,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仲裁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司法部部长贺荣作了说明。
为推动航运和贸易高质量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海商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贺荣作了说明。
为全面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推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科学技术普及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科学技术部部长阴和俊作了说明。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更好总结试点经验,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延长授权国务院在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暂时调整适用计量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作了说明。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作了说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许宏才作了关于该议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1996年议定书〉污水污泥修正案》的议案。受国务院委托,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作了说明。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鹿心社、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杜家毫、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振武分别作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任免案。
学前教育法草案
涉及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处理应当取得监护人同意
据新华社电 学前教育法草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幼儿园等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提供、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处理学前儿童个人信息,应当取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023年8月、2024年6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第十次会议对学前教育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共9章85条。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对此,草案三审稿提出,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工作,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监管;强化幼儿园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
针对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地方提出的幼儿园应当加强教职工日常管理,重视教职工身心健康,草案三审稿规定,幼儿园发现在岗人员有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其工作;幼儿园应当关注教职工的身体、心理状况。
此外,为推进托幼一体化发展,增加托育服务供给,解决托育难问题,草案三审稿完善幼儿园托班招收儿童的年龄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三周岁以下的儿童,提供托育服务。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
拟增加规定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
据新华社电 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根据各方建议,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合法收藏,加强对民间收藏活动的指导、管理和服务。
为科学合理规定文物收藏单位的权利与义务,修订草案三审稿将二审稿相关规定修改为:文物收藏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合理注意义务,对拟征集、购买文物来源的合法性进行了解、识别。
针对文物出境管理,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规定并公布。针对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尚未依法出台,实践中文物的范围不够清晰,影响相关工作规范开展等问题,修订草案三审稿明确,文物认定的主体、标准和程序,由国务院规定并公布。
能源法草案
进一步促进能源标准体系建立
据新华社电 能源法草案11月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为适应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的需要,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能源标准体系,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促进能源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发展。”
能源法草案二审稿于今年9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规定,国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电网对清洁能源的接纳、配置和调控能力。对此,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清洁能源包括可再生能源和核能,核能发电较稳定,与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有所不同,建议将“清洁能源”修改为“可再生能源”。此次提请审议的草案三审稿对该条作了相应修改。
草案三审稿还对能源供应企业的保供义务作了更细致的规定,增加能源供应企业“不得违法收取费用”的规定。同时,有的常委会委员提出,为加强跨省的能源应急工作,建议明确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等对该项工作的指导协调职责。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应急工作的指导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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