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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成家长“作业”,商业营销不该进校园

2024年11月07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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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点

  近日,有家长爆料,四川巴中市平昌县思源实验学校给学生发电影院营销券,并注明请家长一同观看。据报道,11月5日,该校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学校纪检组已展开核查,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处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也表示,在调查核实中。

  据该家长提供的“学生电影单”显示,被推荐的电影《忠爱无言2》是“中小学生优选观看电影”。营销券上还列出了五道“教育电影问答题”,需学生填好答卷后与观后感一起交给班主任,并要求家长“一同认真观看”,成了布置给家长的“作业”。

  电影是开放的市场,消费者享有选择的自主权。一部商业电影即便确实适合学生观看,对青少年具有教育意义,也不宜强制或变相强制家长带着孩子付费观看。在营销话术下,看电影成了“作业”,不仅增加学生家庭的负担,也影响着公众对学校和教师的信任。

  此前,教育部就多次强调,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也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现实中,却总有一些人盯着校园不放,电影院也把生意做到了校园,这不仅增加师生及其家庭的负担,也直接影响教学秩序。

  如果学校确实有通过电影开展教育的要求,可以利用学校自有设备在校内向学生免费播放,也可以自筹资金组织学生到电影院集体观看。总之,不给家长增加额外负担,不变相摊派消费,才是开展类似活动时应当遵循的首要原则。

  按照常理,如果没有学校方面“开绿灯”,商业营销也很难进校园。在此次事件中,究竟是有人从中获得“好处”,还是营销人员钻了学校管理的空子,仍有待调查核实。但无论如何,学校没有把好关的责任不可推脱。

  确保校园一方净土,是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校方更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无孔不入的商业营销侵扰了校园清静。对这类问题,有关部门不妨开展联动执法,及时斩断不法商业机构伸得过长的手。

  □南木(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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