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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能否定位市民出行动态

2011年03月0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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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家之言

 哪怕搭建这样的平台确实有利于公共管理,也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北京将以1700万手机用户数据为基础,建立“北京市市民出行动态信息平台”。北京市科委社发处副处长李国光介绍,此平台“除了服务交通外,对于人口管理也很有帮助,比如某一地区在某一时间的人口数量,通过手机定位获取的信息将更加全面。”(3月2日《北京日报》)

 通过手机定位掌握市民出行动态,在理论上似乎可行,但也应看到,手机用户并不能覆盖所有出行的市民:不是所有市民都有手机,手机用户在出行时并非都带着手机。以1700万手机用户数据为基础建立的平台,所获取的信息是否“全面”和“准确”,能在多大程度上服务交通和人口管理,都应打个问号。

 对用户来说,对这一平台的最大担忧,还在于个人信息的安全。尽管李国光表示,在数据服务的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隐私保护,对用户开放的数据并不针对个体。但在个人信息的黑市交易仍然潜滋暗长的当下,所谓“严格”恐怕很难做到。该平台“为政府部门规划交通布局、人口管理等服务,并有望发展个人定制业务”,这加大了个人信息被泄密的危险。

 必须认识到,电信运营商通过类似手机定位的功能,将用户信息组建成一个平台时,它已超出了用户通常所理解的电信服务范围。

 哪怕确实为了公共利益,也并不表示就当然取得了项目的合法性。通信运营商是市场主体,它为政府部门建立“北京市市民出行动态信息平台”,恐怕不会是免费提供。至于“发展个人定制业务”,更有“出售或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嫌疑。如果存在把用户个人信息当作牟利资源的行为,那将是不正当的。哪怕这样的平台确实有利于公共管理,至少应事先征询用户意见,并取得同意。

 政府部门对涉嫌侵犯个人信息安全的项目,尤应谨慎避免。日前,“北京市市民出行动态信息平台”项目实施方案刚通过专家研讨。不知道参与研讨的专家有没有讨论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对涉及不特定多数权益的项目来说,哪些专家参与了研讨,发表了何种观点,具体结论及其理据何在,均应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王琳(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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