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只眼
近日,一段天津某邮政储蓄所营业厅被抢劫的视频在网上流传:他手持钉锤,坚持不懈地砸了防爆玻璃约4分钟,终于砸开一个洞,钻进柜台里抢劫。完事后,劫匪爬上柜台,准备从洞里再钻出去逃走,正遇两名持枪冲进来的警察。没曾想,劫匪竟挣脱了警察,顺着营业所里间的门逃跑了。(3月1日《重庆晚报》)
笔者看过这个视频后也不禁发笑,但细一思量,出现如此劫匪并非偶然。
其一,劫匪光顾的这家储蓄所,只安装了防爆玻璃,并未在防爆玻璃内侧安装防护栏杆。这样,劫匪只要想办法砸破防爆玻璃进入营业厅内,便可实施抢劫。
其二,此储蓄所在正常营业时间段,仅有两名女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在劫匪砸窗时并无保安人员制止。
其三,面对劫匪一味砸防爆玻璃的举动,工作人员手足无措,最后竟躲进屋内避险,并且惊慌到连营业室与外界的门都忘记锁,以至于为劫匪留下了“撤退”路。
如此一来,劫匪“淡定”做案自不为怪。
如果说“淡定”的劫匪在抢银行过程中是“梦游”,当他实施完抢劫,遇到前来抓捕的两名警察时,则该“梦醒”了,也该被捕了。没曾想,抓劫匪的警察比劫匪还“淡定”,劫匪不逃跑才怪。
所以,笔者要问一句:“最淡定劫匪”给谁“上了一课”?“下课”后,听课者又该做何反思?
□孙勋波(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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