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1月1日A11版《举报占道经营 遭威胁代缴罚款》(校对:高山 编辑:李东)一文,第4栏第4行中“避口不谈”应为“闭口不谈”。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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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李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