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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连线看守所视频审案

男子在地铁站偷手机,自愿认罪,获刑2年

2012年01月0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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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朱燕)80后男子罗某在地铁站盗窃一部iPhone4手机。昨日,东城法院法庭首次远程“隔空”开庭,通过视频连线审理在看守所里的罗某,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称因生活困难扒窃

  昨日9时30分许,随着法官一声法锤敲响,罗某被带上“被告人席”。这个被告人席设置在大兴区第三看守所内,而法庭内的法官、公诉人、律师则通过大屏幕、话筒等与罗某连线。

  据指控,2011年10月12日下午,罗某在地铁站内,趁一位女士进站安检之机,从她的上衣左兜内偷了iPhone4手机1部。事主发现耳机没有声响后,转身看到罗某行迹可疑,随后在场乘客将罗某控制。

  “我认罪!”28岁的罗某说,他是因为生活困难才扒窃的。此前,他已经有3次作案前科。

  表示服判不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曾因实施犯罪行为被处以刑事处罚,但仍不思悔改,在公共场所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判处有期徒刑2年。罗某表示服判,不上诉。

  ■ 追访

  视频审案可省人力物力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只要是公交扒窃类案件,不论金额,全部按照刑事犯罪处理。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本市所有的公交扒窃案都由东城法院全权管辖。

  东城法院副院长王萍表示,该院从2010年5月8日到2011年底,共审理扒窃案200余件,占该院全部刑事案件的25%以上。因为扒窃案激增,涉案数额低,而往返大兴区看守所与法院之间的提押过程,耗费人力物力。

  王萍说,今后,对于公交扒窃案件,如果被告人认罪,适用建议程序审理的案件,将都通过远程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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