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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版  下一版    
 
第B08版:评论周刊·网评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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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民工”,名称并不重要

  十博会

  据媒体报道,近日,广东和河南的省委书记,都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引发热议。广东将加快研究并适时出台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而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表示,“农民工”这个称呼是对进城务工人员一个很大的歧视。

  支持

  牛角:现在看来,“农民工”这个随着改革开放而诞生的词汇渐渐地也变得不合时宜了,甚至带有了歧视的色彩。

  椿桦:我认为广东将通过制度设计促进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居民真正融合,是至关重要的;“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的官方表述,是靠谱的。因为实现前者,后者自然水到渠成。

  许波:取消“农民工”称谓必将进一步加快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城乡界线、户籍界线,加速城乡融合。笔者衷心希望“农民工”这一称谓在不久的将来能真正消失。

  张宏泉:广东河南两地的省委书记,提出取消“农民工”称谓,显然不是说要取消这个划时代的名字,而是要让农民工实现和城里人一样薪酬待遇,让农民工也享有社会劳动保障规定的“五险一金”,享受各种假期,能按时拿到工资和奖金。

  反对

  时言平:与其去想象取消“农民工”称谓的政策措施,不如多致力于民生改善和分配机制的完善,身份和地位的改变,才能捡拾起农民工称谓掉落的尊严,才能消除附加在农民工称谓上的歧视色彩。

  范子军:倘若农民工群体的权益普遍地得到尊重和提高,他们的成就感、归属感、幸福感同样普遍地提高了,他们也完全可以打心眼儿里为“农民工”这样的称谓而感到自豪和荣光。

  叶祝颐:称谓只是一个代号,取消字面上的“农民工”称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农民工”不就是到城里打工的农民吗?农民工一词本身并没有多少歧视色彩。

  卢文华:纠缠于“称谓”这种形式上的东西毫无意义。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还不如大家都来做些实实在在的工作,维护好他们的权益。

  以上内容编选自《新文化报》、《信息时报》、《重庆时报》等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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