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泰州“芦苇秆当钢筋筑堤坝”事件追踪
据新华社电 近日,一则关于江苏泰州“南官河车祸牵出豆腐渣工程,芦苇秆当钢筋筑堤坝”的消息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赶赴江苏泰州调查发现,“芦苇秆当钢筋筑堤坝”的说法与事实有较大出入。
为防水泥外泄用芦苇秆
2011年12月30日晚,江苏省泰州市紧邻南官河的育才社区沿河南路发生一起倒车坠河导致人员溺亡事件。爆料者贾宏伟在现场用DV拍下一段视频,发给了江苏电视台在公共频道播出,节目报道称:“泰州南官河河堤工程用钢筋水泥修筑的堤坝,竟然使用了芦苇秆做替代。”
消息传开后,引起众多关注。事发所在地的泰州市高港区委、区政府随即派出调查组,爆料者贾宏伟一同随行。然而调查结果却与节目描述出入很大。
高港区委书记王建介绍,南官河东侧的沿河南路原是一条凹凸不平、宽窄不一的砂石路。2011年6月,口岸街道办为方便村民的出行,决定在原砂石路面的基础上铺设水泥,考虑到此路属便道性质,根据规定,即使县乡等级公路,路面面层铺设时都不需要使用钢筋,所以在浇筑该便道时未用钢筋。“工程队在施工时,为防止水泥浆外溢流至南官河护坡,采用了一些简易物件如芦苇秆、细木板等做外衬,以便水泥凝固不外泄。故此导致事故地段路面外侧发现了残留的芦苇秆,这与水泥路面及堤岸的质量问题不存在关联。”
该路段无危险提醒标志
调查组根据调查结果,责成贾宏伟发帖更正。1月2日、3日贾宏伟在相关网站上发帖,承认其主观臆断。
1月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事发路段300米的混凝土路面厚不足4厘米,根本不需要钢筋;靠河路边缘支模时垂直方向本身就不平整,浇筑混凝土时肯定会出现漏浆,用芦苇秆顶住防止漏浆的解释成立。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即便“芦苇秆当钢筋筑堤坝”传闻与事实有出入,南官河事发地河段的一些安全隐患依旧急需解决。
这个河段水深且急,2011年7月,已发生过一起类似惨剧致2人溺亡。这个路段没有路灯、没有危险提示标志,同时防护栏杆不全,只有转角处有砌砖围栏和个别地方有防护栏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