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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老国企“转型”文化产业

2012年01月1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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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产业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将扶持优秀民营文化企业和中小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并完善财税、融资等产业扶持政策,促进文化与资本深度对接。

  昨天,市人大代表李爱庆建议,应当将发展文化产业的主体加上“国企”,鼓励国有企业参与文化产业。

  他说,实际上前两年北京已经就此进行了一些实践,比如将京棉二厂闲置多年的老厂房拿出来,保留原先的建筑并经过修整加固,变成了100多家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用园,成为了北京文化创意产业的名片之一。

  他表示,北京还有很多可以利用的老国企,具备发展文化产业的条件。这些老国企作为现有的资源,承载了一定历史文化记忆,并且原有的工业厂房、技艺都可以保留。“比如焦化厂、印刷一厂等,都是长期闲置、利用率比较低的,都可以发展文化产业。”

  本报记者 温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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