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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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船、几个亿,岂能含糊了之

2012年01月19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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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造价达7.6亿元的专用船只是否受损、如何受损,既关乎相关投资者的利益,也关乎全体纳税人的利益。

  1月14日下午,价值7.6亿元人民币的“海洋石油682UT778CD”发生重大事故,1月17日晚间,这艘用于海上石油开发服务的三用工作船船东——中海油服发布“关于在建海洋石油682船舱进水事故公告”,称该船在建造期间发生“船舱进水事故”,造成进水坐底,并强调“未造成环境污染”、“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正积极协助武船进行施救”。1月18日,船只建造单位——武昌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中船重工表示,该船“只是出现船体倾斜,并未沉没,施救工作仍在继续”。

  据相关资料显示,“海洋石油682UT778CD”长93.4米,宽22米,深9.5米,虽不是什么“巨轮”,却也算是很难逃过视线的庞然大物。如此庞大的船体发生重大事故,很难不被关注,正因如此,从1月14日事发当天下午起,该船“出事沉没”的消息便在网上广泛传播。

  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自1月14日下午至1月17日晚间的三天半时间里,船舶承建方武船、武船的母公司中船重工、据称参与施救的上海市打捞局,以及船东中海油服,均对事故的发生三缄其口,武船官网上公布的电话更无人接听。

  在1月18日的信息发布中,中船重工对“部分媒体不实报道”啧有烦言,然而一艘船出事故达3天之久,相关各方始终不发布正式信息,直到网络消息满天飞,官方公告才姗姗来迟,“实报道”缺位超过72小时,“不实报道”不满天飞才怪。

  承建方也好,船东也罢,都是国有企业,还与上市公司存在密切股权关系,造价达7.6亿元的专用船只是否受损、如何受损、损失如何,既关乎相关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也关乎每个中国纳税人的利益。当然,倘消息属实,这艘仍然在建的船只系在港区出事,尚能施救,而船舶重工有关人士更强调“买了事故责任险”,但施救同样要产生费用,保险理赔将对今后船舶建造投保赔率产生重大影响,这些都将影响投资者和纳税人的利益,岂能含糊了事,不给公众一个应有的交代?

  必须指出,中海油服和中船重工的公告、澄清非但姗姗来迟,且含糊其辞,前者未交代事发地点,以至于人们仍根据网络消息,认定事故发生在上海水域(据中船重工次日的公告,事发地为武船重工南通基地);后者只强调“船舶未折断未沉没”,只是“倾斜十二三度并‘坐底’”,强调“坐底和沉没不是一个概念”,却对这次“坐底”的事故责任、损失细节和技术信息避而不谈。

  “海洋石油682UT778CD”是带有上市公司背景的国有企业集团承建、由国有企业集团出资建造并拥有产权的民用专业船舶,并非“保密单位”,其损失情况、责任细节、处理过程和结果,都属于理应公开的公共信息,作为利益攸关方的投资者和纳税人有权刨根问底,有关责任单位则有义务给予翔实说明,有关部门则应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并尽快向公众发布独立调查结果,一条船,几个亿,岂能含糊了之。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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