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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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负责

2012年01月31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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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对这样一个重大的、跨地域污染事件,不能仅仅追究排污企业的责任人,还应查清是否存在瞒报、渎职等情形,同时建立跨流域防污、治污的常态机制。

  据报道,广西龙江河镉污染事件形势仍不容乐观。在河池为消除镉污染所设置的5道防线中,目前龙江河上的最大镉污染团即将突破第3道防线。在柳州市区上游57公里的柳城县糯米滩水电站以上的龙江河段,目前有镉浓度超标5倍以上的水体长达100公里。据最新报道,广西已刑拘涉嫌违法排污的相关企业的7名责任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龙江河镉污染情况还在不断发展变化。当地政府也在不停地发布消息,强调城市供水不会有问题,但现在人们最为担心的不仅是镉污染事故本身,更是当地政府在处置事故过程中措施是否得力,谁该为持续了十几天的龙江河镉污染事件负责?

  现在广西当地对镉污染不可谓不重视,自治区政府有关负责人甚至表示,动用“哪怕全世界的力量都要想方设法……一定要做到保障没有问题。”

  但是,相比这种承诺,人们显然更愿看到透明、有效的处置行动。换句话说,在“动用全世界的力量”之前,当地政府是否已经用好自身全部的力量,是否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责任?

  1月18日柳州市接到河池市通报,启动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Ⅲ级响应。到了1月27日,广西启动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应急响应。但媒体报道,龙江河死鱼事件1月15日已经发生,直到十多天之后,广西才启动全面的应急响应机制,这中间的迟滞原因是什么?如果能早一点启动,污染是否能早一些得到控制?

  此外,污染事故发生后,河池市应急处置中心透露,污染源已初步查明,来自广西金河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但三天之后,该处置中心又称,由于岩溶地貌等多方面原因,污染源的最终确定遇到不少难题,污染源仍需进一步排查、确定。而据最新的消息,广西已刑拘涉嫌违法排污的金城江鸿泉立德粉材料厂等相关企业的7名相关责任人。那这些企业究竟是如何造成大面积污染的,相关部门在日常监管中为何没能及时发现,监管机制是否存在漏洞,还需进一步查实处理。

  该事件发出的另一重要警示是,要突出河流污染治理的“流域意识”:上游有问题,下游必须早做防范。一旦发生污染,上游责任部门必须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而下游则宁可把问题想得严重一些,也不能迟滞怠慢,做好跨区域的协同作战。否则,上游解决了,问题就会推给下游。

  对这样一个重大的、跨地域污染事件,显然不能仅仅追究排污企业的责任人。在全力治污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继续调查,查清是否存在瞒报、渎职等情形,对各责任方及时依法追责,同时建立跨流域防污、治污的常态机制,如此才能让当地民众真正心安。

  相关报道见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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