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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与文明的双重欠缺

2012年02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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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与思】

  数年前在德国一所大学访学,与邀我的教授口头约定在那里搞几次讲座,期间东道主单位因临时有别的重要活动取消了一次,为此提前两天告知并发了告示。不料,事后主人付讲座酬金时,特意将那次未曾搞过的讲座酬金列出,说即便没讲,也须付酬,因为讲座已列出。

  我想拒收,说没讲的课怎么能拿钱?并援引中国习语“无功不受禄”的说法。不料,具体经办这事儿的行政主管理由比我还多,说由于是他们的缘故给客人造成不便,虽事出有因,但也属于失信,因此酬金绝对不能少,这也算是院方“对失信的一种支付”。

  这事儿当时印象很深,但也没多想,后来几乎淡忘了,不料前不久在国内的一档类似经历,重新唤起了这个经历的记忆。

  假期在外度假,忽一日接到一地方高校院长的电话,说下学期晚些时候有家公司想办个系列讲座,想拉我支持一下。本想谢绝,但听出此公似已答应了人家,且自视为一番好意,恰好我也想接触一下此类企业,便应承了下来。

  开学后不久即接到短信邀约,告知讲座具体日期。原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说定了,然而,距约定日期仅一天,还未见讲座邀约者的任何动静,便电询那位院长。不一会儿即收到一条短信,自称是那家单位讲座的组织者,说讲座因故推迟到下月某日,并对推迟安排深表歉意。我虽不爽,但“换位”一想,人家或许确有难处,临时推迟也可以理解,于是也就跟着调整了一下日程,以履行承诺。

  未曾想到的是,这一次同样的事发生了:也是临近约定日期的前一天,也是在未见约定者任何动静的情形下,照样不见邀约单位的任何动静,于是照样电询那位院长,对方说这次绝不会有变,让我静候。然而与上次一样,过了个把小时即收到一条短信。这次不是说讲座推迟了,而是干脆宣布因故取消了。

  到这里,不由得有一种给人奚落与欺骗的感觉,便立马地回了一条:“你以为人就那么傻,等着你们一再的谎言?欺骗一位学者,良心何在?” 对方保持沉默,直到次日晚些时候又来一短信,说绝没有拿教授开玩笑的意思,而是“临近年底,客户闹事,公司不堪应付……”一看便知是个多么混乱的企业。

  两相比照,差异在哪儿?立马想到一句话:诚信与文明的双重欠缺。这里不单是诚信意识的差异,还是文明意识的差异。早先我曾写过,信守承诺是古今中外各种文明得以确立的共同基石,没有这个基石,文明是要崩溃的。现代文明社会不仅基于诚信这块基石,而且还得加上一条,这便是人们考虑自己行为的“负外部性”要多一点。换句话说,任何人在自己采取某个有意识行为前,往往考虑别人是否方便,比考虑自己的方便,要多那么一点!

  故此,我们能在公共交通中看到让座与让路的现象,在文明社会能看到吸烟者拿出烟之前先得问问周边的人是否允许的现象。现实世界,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与个人之间的有些约定,的确会受不测变故的影响而难以践行,文明的做法是事先告知与事后补偿,这样不仅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失信对他人的伤害,还会促使失信者长个“记性”:失信是有成本的。先前在异国的那个经历,可视为对诚信与现代文明的演示,近期本地的这个经历,则可视为诚信与现代文明意识“双重缺失”案例。

  赵伟 浙江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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