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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电梯“带病运行”别成空话

2012年02月04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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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日,北京东城区沙子口富莱茵花园11号楼一电梯发生故障,8人乘电梯上行至4层后急坠至地下一层。事发后,有居民手持铁棍将电梯门撬开,救出被困人员。随后,包括一名孕妇在内的多名伤者被送往医院检查,所幸均无生命危险(《新京报》2月3日)。

  虽然未出现重大伤亡,但这次“电梯惊魂”还是让人捏了一把汗。据了解,事故电梯由于超过13年的设计使用年限,经常发生故障,蹊跷的是,这样的电梯竟然已通过安全验收,所谓的“验收”是不是在走过程,监管部门当查出个究竟。

  在北京,类似“带病运行”电梯并非个别,北京许多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都存在电梯超龄“服役”或“带病运行”的问题,由此造成的伤亡事故不断。对此,政府相关部门曾屡次表态要整改,严禁电梯“带病运行”。但很明显,整改的效果不乐观,严禁电梯“带病运行”似乎成了空话。

  电梯“带病运行”,得不到维修和更新,其中原因较为复杂。但无论如何,电梯“带病运行”涉及民众安危,政府部门绝不可放手不管,如果电梯“带病运行”是因为物业、产权等纠纷,政府部门因出面协调解决,必要时候,政府还需要与业主共同来买单,甚至兜底。总之,为了公共安全,政府部门当以主动积极的姿态,对电梯“带病运行”零容忍。

  可面对现实,我们很难说政府部门对电梯“带病运行”的态度是尽心尽责的,除富莱茵花园的例子外,去年北京两会期间,海淀三位人大代表曾就紫竹院路6号楼电梯停运约见住建委领导,结果这部停了两年半的电梯,政府只用四天就解决。可见,只要政府部门工作得力,解决电梯“带病运行”这一老大难问题,并非想象中的那么难。

  电梯“带病运行”,小病拖大,大病拖炸,所以,越早解决,成本越小,代价越小。希望政府部门能多些“四天解决”的工作效率,别让民众再为电梯提心吊胆了。

  □国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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