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我今年春节回老家湖北荆州,来回都坐长途卧铺客车,真正的直达。
正月初八,我到荆州市红门路长途客运站买返北京的长途客运车票,我买2张成年票和1张儿童票(我孩子8岁,身高1米3,读小学二年级),售票员说从未卖过儿童票,只有全价票(490元)。我想:儿童享受半价票优惠,是国家的政策,为何就不行了呢?
于是,我找了值班站长,经一番理论,站长特批,并烦由站长带着,买到了一张半价儿童票(245元)。
可是,正月初十上车时,又遇到了麻烦,司乘人员和我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他们称自己是私营的,没有半价票一说,必须补票,否则下车。车上还有一位儿童买的就是全价票。我拿出律师名片,表明我是讲法律讲道理的。司乘人员却破口大骂我:“律师有什么了不起,律师最不是个东西了……我就骂了你,怎样?我是一个农民,我就骂了你。”我说:“你不能侮辱乘客的人格。律师没有公权力,靠法律为生。我若连自己的权利都维护不了,何谈为他人提供法律服务?”我当然不会补票。
10多分钟后,客运车在司乘人员的嘟囔声中还是发了车。
回到北京后,我便着手向荆州市交通局和物价局投诉。第二天,交通局即责令骂人司机打来了道歉电话。近日物价局也回应,会在法定时间内书面答复我对投诉的处理。
这个事情的启示是,纸上的权利,还不一定是权利;通过斗争,维护到手的权利,才是权利。
□刘昌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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