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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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与说明

2012年02月1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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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更正】

  1.2月17日A12版《三片街区将以居住为主》(记者:魏铭言 编辑:刘泽宁 校对:何燕)一节,第1栏第2段第1行中“东郊民巷”应为“东交民巷”。

  2.2月17日A16版《北京产妇提前一个月去深圳待产》(校对:翟永军 编辑:李天宇)一文,第2栏第2段第2、3行中“未班车”应为“末班车”。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李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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