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被检方指控犯故意杀人罪,庭审时辩称不具主观故意;法院最终认定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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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媛)从小父母离异,21岁小伙将父亲经常打他的原因归结为继母爱告状,于是一怒之下将其扎死。昨日,被告人李子言因故意伤害罪被一中院判处无期徒刑。
宣判时仍无亲属在场
自从6岁时父母离异,李子言便四处漂泊,18岁、20岁两次因盗窃被判刑和劳教,21岁又因涉嫌杀害继母受审(本报2月11日曾报道)。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李子言被带入法庭等待宣判。和受审时一样,旁听席上仍然不见他的亲属。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子言于2011年9月3日凌晨4时许,进入大兴区黄村镇福苑小区其父住处,因对继母赵某(殁年35岁)不满,遂持尖刀刺扎赵某胸部一刀,致赵某右侧肺脏上叶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作案后,李子言还掠走赵某的联想牌笔记本电脑一台,最终被查获归案。
称“觉得里面更像家”
此前,检方指控李子言犯故意杀人罪,但庭审时,辩方称李子言只是想扎伤赵某,不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对此,法院予以认可,最终认定李子言构成的是故意伤害罪。
此外,法院认为,鉴于本案系家庭矛盾累积所引发,且被告人李子言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依法对其做出了上述从轻处罚。
宣判后,李子言说“挺好的,我不上诉,相比之下我觉得里面更像家,起码一天三顿饭饿不着,判我无期徒刑或者判我死刑都无所谓”。看到现场采访的记者都有些吃惊,他又笑笑说“活着有什么意思,死了无牵无挂多好”。
■ 对话
【谈过去】
一次开心的时候都没有
记者:你说过父母离异后,你在家总共没超过一年,你都去了哪?
李子言:12岁以前我在大兴一个福利机构呆了一个月,在那参加的小学毕业考试;12岁之后我就出来找工作,但是太小没人要,就到河北的一个县里当KTV服务生、饭馆传菜生。干了两三年我回到北京,帮着给人发小广告,结果让城管给抓了,拘留了几天。
记者:你没跟抓你的人说过家里的情况吗?
李子言:没有,我不需要人家同情。
记者:最困难的时候什么样?
李子言:最难的时候7天没饭吃。那年我18岁,跑到包头打工,结果钱包丢了,也找不到工作,白天饿了就喝凉水,晚上就在一个大桥底下睡觉。后来实在饿的不行了就找了个小饭馆,跟老板说了情况,人家给了我点饭吃,让我干了半个月,挣够了路费我才回的北京。
记者:这么多年你有过开心的时候吗?
李子言:好像还真没有,一次都没有过。
记者:有人真正关心过你吗?
李子言:我在劳教所时碰上过一个人,我叫她柴妈妈,我吐血她带我去看病,衣服破了还帮我缝。在柴妈妈身边时我找到了有母亲的感觉。
【谈母亲】
不恨她,想给她打个电话
记者:当年你妈妈怎么扔下你的?
李子言:我妈那天好像是拉肚子,带着我上街道办事处想要点钱看病,人家不给我妈就闹。办事处的人把我叫出去说怕吓着我,等我再回来我妈就不见了。
记者: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
李子言:有一次我爸让我上牛街办事处办低保,正好在办事处碰见。
记者:当时是什么场景?
李子言:我叫了我妈一声,她没感觉,我也没感觉。
记者:宣判了,你对你母亲有什么想说的吗?
李子言:我手机里那个带M的就是我妈的号,我不恨她,她一个女人,那时候卖血养我也挺不容易。我想跟公诉人说帮我查出来,给我妈打个电话。
记者:你认为你父母对你尽到责任和义务了吗?
李子言:他们要是尽到责任和义务,我就不会到这里来了,我觉得他们就不应该把我生出来。
【谈父亲】
“最厉害时用烟缸砸我”
记者:你和你继母之间究竟有什么矛盾吗?
李子言:我上小学的时候住在我爸那边,学校让交学费,后妈让我去找我妈要,说家里没有闲钱给我上学。我当时是学校的特困生,弄得同学们老嘲笑我是野孩子没人要。
记者:后来你怎么读的书?
李子言:好像是校长给我交的饭费。还有一次我后妈给我告状,我爸把我打出家门,我实在没地方去,也是在校长家住了一个星期。
记者:你爸以前都怎么打你?
李子言:最厉害时用烟缸砸我,他脾气特别暴躁。
记者:他这么老打你,想过要报复他吗?
李子言:那没想过,毕竟他是我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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