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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城湖建高围栏不影响颐和园?

2012年02月22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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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论坛

  文物部门是否参与了勘察工程?建高围栏对颐和园风貌造成的影响,是否充分考虑在内?

  据报道,为了将野泳者阻挡在颐和园团城湖外,北京市水务局将在团城湖周边建设一个长两千多米、高2.8米的护栏,耗资一千余万元。

  团城湖作为北京市一级水源保护区,当然应该采取措施严格进行保护,理应依法对野泳者进行管理、甚至惩戒。可是,保护水源地和如何保护水源地是两个问题,在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颐和园大动干戈建高大围栏,就值得商榷。

  首先,相关部门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颐和园一再围栏,有没有获得批准?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称,该工程是市里面多个部门经过现场勘察后商定的。

  按照200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同意。”此外,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施工,亦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

  该工程经过多个部门勘察后商定,那么究竟是哪些部门,是否有文物部门参与其中?建高围栏对颐和园历史风貌造成的影响,是否充分考虑在内?

  事实上,正在施工的高大围栏,对颐和园的影响,也正是舆论质疑的焦点所在。围栏的施工方,不妨把多个部门商定的内容,向公众告知,看能否打消大家的疑虑。

  市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当然是一件大事,每一个生活在北京的公民都有责任参与其中。但是,加装高大围栏是不是必需的唯一办法?加大执法力度,对野泳野浴者进行严厉处罚能否阻止这种现象?

  □胡印斌(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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