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起诉奥运主题曲抄袭自己的投稿;该案二审开庭
本报讯 (记者张媛)歌词中都出现了“我和你”、“心连心”等内容,两名奥运歌曲的投稿人分别将2008北京奥运音乐总监陈其钢、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诉至法院,一审被法院驳回后二人上诉。昨日,该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
43岁的原告王瑞华现任山东大学副教授;另一名原告土家族人张明仁是湖南永顺县文联主席。2007年,他们分别将自己创作的歌词寄给了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奥运主题曲《我和你》发布后,二人认为该歌曲无论是曲名还是歌词,都和自己的类似,遂提起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昨日9时许,二人先后抵达法院。其中,王瑞华还手持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清华和中国现代文学研究馆常务副馆长吴义勤教授的亲笔鉴定意见,称王提交的歌词与《我和你》“题目完全相同,这种概率非常之低”、“在内容、主体、关键字句上存在着许多近似和相同之处”。
一审时,这两份专家鉴定曾被提交到法庭,但在判决中没有使用。对此,二审时,王瑞华提出将申请再进行专家鉴定。
由于双方各自坚持此前的意见,且陈其钢一方拒绝调解,昨日庭审持续了约两个半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
■ 焦点
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
一审时,法院认为三首歌词都属于公有领域的常用表达,而且这些表达在奥运歌曲《我和你》中所占的比例很小,因此认为陈其钢未侵权。
二审中,陈其钢并未到庭,但其通过代理律师表示,三首歌词虽然在措辞上出现过一致,但是各自的语义、结构、逻辑存在明显差异,不构成实质性相似。对此,张明仁情绪激动地说:“三十年山歌、民歌养育了我”,其认为自己歌词中的“根连根,亲又亲”等都是来自生活的灵感。
被告是否曾接触作品?
根据一审查明的证据显示,此前,陈其钢在接受腾讯网记者采访时曾说“我听到了我们征选这几年的歌曲,我们必须听,要纳入进来……”王瑞华据此认为,陈其钢曾接触过自己创作的歌曲。
不过,昨日,陈其钢的律师称,“听一首歌曲要三分钟,几万首的歌曲,陈光是听完要多长时间”,实际上是在奥运歌曲征集办公室进行大幅度筛选之后,陈再开展工作的,因此并没有接触到作品。
■ 链接
●王瑞华的《我和你》:“我和你,也许从未见过面;我们的心却已紧紧相连……我和你,说着不同的语言;微笑已把我们紧紧相连……”
●张明仁的《奥林匹克·北京》:“手牵手,心连心,我们不陌生;五环下点燃圣火,相聚在北京;根连根,亲又亲,同在地球村……”
●2008年北京奥运会主题歌《我和你》:“我和你,心连心,同住地球村,为梦想,千里行,相会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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