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只眼
“新拆迁条例”出台后,商业开发的利益使商业机构可能铤而走险,发生恶性拆迁事件。
据新华社报道,哈尔滨六户居民睡梦中被20多蒙面人持刀和开着铲车毁坏房屋案28日宣布告破,犯罪嫌疑人宋立强交代,他承揽了哈尔滨中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拆除工程,此工程完成后宋可得到一笔拆除款。因此他召集人进行了非法拆除。
这已经不是第一起引起关注的和拆迁有关的暴力事件。3月22日,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诸葛店村,20余名手持砍刀、铁棍的蒙面男子,闯进村民刘国峰家,将刘国峰及其6名亲属砍伤。村民们怀疑此事与拆迁公司有关。
这几起事件都带有一定的黑恶色彩,暴露出来的商业拆迁“黑社会化”趋势令人担忧。
“新拆迁条例”出台后,政府只能实施公共利益为目的的征收,商业开发则由开发商和房屋所有权人通过谈判解决。
面对巨额的土地开发利益,商业机构可能铤而走险,自己动手甚至雇用打手成群结队侵入公民住宅行凶,以达到拆除房屋的目的。公权力应当在出现暴力苗头的阶段即认真调查处理,不能以事件尚不严重为由怠于职守。
比如河北这起拆迁,村民反映从去年4月开始就有20多人挨家挨户叫门,骂骂咧咧,也发生过村民家里被投掷自制爆炸物的情况。但是,对村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威胁持续了这么久,为什么没有及时地被遏制住?
如今,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中的商业拆迁,政府虽不直接参与,但这并不意味着减轻了保障依法拆迁的职责。
对于政府来讲,要确保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的谈判自由,尤其是保障被拆迁人的意愿不受胁迫,首先要确保自己和商业机构之间的关系是干净的,对于已经出现的各种威胁给予高度关注;而公安部门也应当及时介入调查,防止从言语、泼洒污物等小威胁演变成蒙面持刀砍人这样的恶性事件。
□杨华云(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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