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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新收费标准,公众为何反应冷淡

2012年04月0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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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点

  银行取消的费用公众真正关心的不多。这样的乱收费整治,有替银行护短之嫌。

  根据银监会通知,4月1日是银行按规定实行新的收费标准的日子。对此,工行、建行、中行、农行、交行和邮储银行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已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对银行收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梳理,并发布了新版服务价目表,4月1日起执行。

  公众对银行不规范经营的意见很大,银监会此番出手整改理应赢得公众的支持,但情形刚好相反,网上反应冷淡,很多人并不买账。

  这样的反应其实正常。且看公布的某银行收费标准(部分):行内跨省异地存款按交易金额的5‰,最低2元,最高20元收取;行内跨省异地取款按交易金额的5‰,最低2元,最高50元收取……行内同地市取款免费;密码挂失免费;开立个人存款证明20元/份;开户手续费免费等。

  新旧标准有什么区别?我前不久去工行取款,就是按这个标准收取的。今年年初我给儿子办出国留学存款证明,农行也是按20元/份收了我220元。至于密码挂失、开户手续费、境内ATM跨行查询,不早就免费了吗?

  由此联想到前年发改委与银监会联手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称银监会拟强制取消银行7项服务收费,包括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ATM机境内跨行查询服务,境内本行查询服务等——谁听说过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要收费吗?这7项拟取消的费用中没一项涉及公众关心的银行收费。这样的乱收费整治,有替银行护短之嫌。

  据报道,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市三级消保委日前组织20多名消费义工,对上虞市内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13家银行进行全程体验式调查,发现了五种乱象,如收费标准不公开、跨行取款强设限、未履合同却收费等,并据此发布了《银行服务业消费综合测评报告》。报告显示,客户在ATM机上跨行取款,银行按照笔数收取跨行手续费,而不是把“入卡-退卡”一次记为一笔取款。譬如我要去银行的ATM机取10000元,按照其2000元设限标准,手续费为每笔4元,就得付费20元。

  请问,这样设限的依据何在?ATM机系电脑操作,用户多操作一次,银行又不需要多支付成本。银行怎能将电脑劳动与人工操作产生的成本等量齐观?其实,用户在ATM机上操作的成本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银行凭什么收取4元手续费?为什么不能按“入卡-退卡”一次记为一笔取款?

  类似这样的不合理收费还有很多,如收取“年卡费”、“汇款没成照收手续费”等,这样的不合理收费不取消,公众当然不满意。

  □王学进(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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