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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逼迁叫“建围挡”

2012年04月05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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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3日,有媒体报道,河南宜阳县香鹿山镇政府为了迎接领导视察,在一些拆迁户商铺门前用6米高蓝色围挡包围。宜阳县有关部门回应,围挡路段为城中村改造项目,围挡一个月前就已拉起,以确保施工安全和公众安全,不存在为应付领导视察而突击设置的情况。(4月4日大河网)

  宜阳县的新解释,仍难以洗清对临街商铺进行逼迁的嫌疑。

  6米围挡一立,把临街商铺挡得严严实实,顾客进不来,商户出不去,给商住户工作、生活带来诸多不便。这跟断水、断电、挖坑等方式一样,都是意图通过给户主造成生活不便或精神负担,让户主被迫搬离。

  这种逼迁为新的拆迁条例所禁止,拆迁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虽然拆迁方没有强拆商户的商铺,但通过建围挡逼迁也属违法。上级主管部门理应介入调查并制止。

  □郭鑫(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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