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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性腐败中的清官与能吏

2012年04月13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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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糊涂读史

  按中国古代,尤其是晚清的标准来衡量,林则徐堪称清官与能吏。但如果审视当时判定“清”与“能”的标准,就会发现,在制度性的全方位落后之下,“清”与“能”距离社会的期待与需要,有不小的差距。

  林则徐是个清官。

  但这种清是有限度的,或者说仅是相对的。众所周知,清朝当时的官场风气是,廉者有所择而受之,不廉者百方罗致,“自督抚以及州县,皆由陋规优厚耳”(金安清《水窗春呓》),能“不例外求赇”者,即可获清廉之名。1846年,同有清官之声誉的张集馨做陕西督粮道,林则徐做陕西巡抚,时陕西大旱,张集馨遂向林则徐建议停征军粮,林则徐同意了,但是,“督抚将军陋规如常支送”,道署遂“大不支”。据吴思先生考证,粮道给林则徐送的陋规比给陕西省内任何领导的都要多,每季1300两,一年5200两,此外还有三节两寿的表礼、水礼、门包和杂费。

  这还仅是其中的一路,按当时的行情,督以两江为最,一年陋规三十万;抚则从四万到十万不等;藩司(布政使)则少也五六万;臬司(按察使)则四川、河南、山东、安徽皆肥缺;道则陕西粮道、福建台湾二道与两江总督持平,年三十万;府则二十万、十万不等……常言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句话,全体官员狂贪的情况下,出几个只拿陋规的,就算清官。

  林则徐还是个能吏。

  但是这种能只能体现在传统中国内政方面。不管是京官御史,还是河工封圻,他都可以做得很认真很踏实,并取得官民一致好评。一遇夷务,客观条件与主观认知双重局限下,任何天朝官员都会迅速暴露出短板。不幸的是,他上的禁烟折子,既有禁烟六策等具体可行措施,更有打中道光皇帝天灵盖的经典妙语:“……数十年后,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且无可以充饷之银。”于是他就被道光挑上了。问题是道光给他的任务——禁烟又不引起边衅、一旦引起边衅还能迅速平定并始终维护天朝尊严——这样的课题在当时的条件下是任何清朝大吏完不成的。正如美国学者所云:“任何一个处在林则徐地位的官员都会同样遭到失败和处分。在这些年间,对钦差大臣的每一次任命都体现着清帝的这样一个决心:在不损害他自己所提条件的情况下保持和平与秩序。清帝……派的代理人员面临着一种矛盾的要求:既要讲和,又不许让步。这就是林则徐进退维谷的处境及其继任者的悲剧之所在。”茅海建先生说得更简约:“既要杜绝鸦片又不许挑起衅端,道光帝的这一训令本来就是一个悖论,任何人都无法执行。”

  所以,林则徐禁烟,既是天朝面对异质文明来犯的无所措手足的悲剧的继续,也是林个人政治生涯悲剧的开端——天朝当时的夷务,就是击鼓传花,谁接到手谁倒霉!除了林则徐,他身前身后站立了一大批倒霉的同僚!

  □端木赐香(历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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