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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上6天班何以成新闻?

2012年04月13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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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议论风生

  当围观者娱乐化解读公务员权益的被侵犯,其背景恰是普通人权益被普遍漠视的事实。

  近日,宁夏同心县发通知,要求自4月份起,该县各乡镇(管委会)、政府各部门和县直属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阶段性实行每周六个工作日制度,周六照常上班。该县政府人员称,此举是为县内重点工程服务,只是阶段性调整。但这并不是加班,因此也没有加班费。(4月12日《新京报》)

  这一幕难免令围观者莫名惊诧,竟然连公务员也难以尽享国家的法定休息日,仅仅是为“重点工程”服务。细究之下,它反证出了两个问题:一是,倘若政府也带头违规,那么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很难保证;二是,当日常工作都需要加班来完成,或许投射出当地的行政效能低下。

  六天工作制难以赢得认同,还有一个问题:假若,于强力指令下不得不上六天班的,不是公职人员,类似的事件能否成为新闻?当围观者娱乐化解读公务员权益的被侵犯,其背景恰是普通人权益被普遍漠视的事实。

  这不是矫情,而是现实。虽然自1995年5月1日,我国就开始实行双休日制,可在当下,“被加班”的事例并不鲜见。事实上,不独是法定休假日,还有一些关乎普通人的工作权益被漠视,譬如所谓的五险一金、日常福利、培训机会等。

  在公众的普遍观感中,公务员群体是收入稳定且工作相对安逸的职业群体,而当他们的权益捍卫也呈现出疲软状态时,这不免背离了公众此前的普遍想象。“公务员”、“六天工作制”、“重点工程”、“无加班费”,这些词汇组合,恰恰成就了这则消息的新闻亮点,也让其顿时成为被围观的对象。

  可预料的是,若无公务员身份,宁夏同心县的六天工作制多半难以成为新闻。在同一个法治环境下,不论公务员还是普通民众,其合法权益都应得到保障。从这样的角度来说,即便被六天工作制的是公务员群体,它也原本是不该出现的。

  □王聃(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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