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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盗防女人

2012年04月17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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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糊涂读史

  □端木赐香(历史学者)

  春秋战国之际,中国女人就被称之为“色”了,且这种色的力量可以撼动整个国家。《国语》云:“好其色,必授之以情,彼得其情以厚其欲,从其恶心,必败国且深乱。”《左传》云:“夫有尤物,足以移人,苛非德义,则必有祸”。女子祸水论就这样开场了。

  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被视作国家级祸水的女人可组成一串长长的名单:夏桀之后妹喜,商纣王之后苏妲己,周幽王之后褒姒,夫差之后西施,陈叔宝之后张丽华,汉成帝之后赵飞燕赵合德姐妹,唐玄宗之后杨玉环……

  有趣的是,古希腊从荷马时代起,也流行“女人是祸水”的观念。这从古代希腊文献与文学作品中可以发现。

  在荷马史诗中,荷马对其笔下的女人几乎没什么赞扬,除了屈尊守节的奥德修斯之妻潘奈罗佩之外,其他女性如赫拉、雅典娜、海伦等被荷马揭批得一无是处。

  希腊神话中潘多拉的故事更明显地表达了“女人即祸水”的社会观点。潘多拉是美丽的,但这种美丽是有夹带的——她随身携带的魔盒里全是瘟疫、死亡、恐怖、悲伤、穷困……一句话,女人是祸水,女人是万恶之源。

  中国这边的智者,如孔子,一句简单客气含蓄的“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相形之下,古希腊那边的智者却在他们的作品中出语尖刻。欧里庇得斯说:“妇女比咆哮的大海、湍急的洪水、势不可挡的火焰还可怕;她的存在证明了上帝对于人类的仇视。”修昔底德说:“假如创造女人的神存在,我要寻出她的住所,去和他说,他是罪恶毒害的创造者。”希蓬那克斯说:“一个妇女给男子两天快乐的日子,一天是和他结婚的日子,另一天是给她送葬的日子。”阿里斯托芬云:“患眼病者受害匪浅,但有害也有利——患病时不曾见过一个女人。”

  源头上如此相近的文化社会观念,最后走出的政治历史路径却如此不同:中国女人直到当代还在背黑锅;而西方,制度的归制度,女人的归女人。原因何在呢?窃以为最关键的原因是,中国的思路一直是防火防盗防女人,而西方的思路是防火防盗防人类——人性的弱点是男女共有的,不搞制度建设,男人比女人还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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