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出入境管理法》草案,藏匿非法入境外国人最高罚款1万元
新京报讯 (记者王姝)针对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外交分别建立现状,今后将建立国家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这有利于打击“双重国籍”。
去年1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昨日上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二次审议。
对比初次审议稿,二次审议稿新增了人才签证类别、构建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加大对“三非”非法行为处罚力度等新内容。
“引进人才”写入草案
“对因工作、学习、探亲、旅游、商务活动、人才引进等非外交、公务事由入境的外国人,签发相应类别普通签证”。昨日审议的草案,明确写明上述规定。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柏林表示,有常委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外国专家局、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草案应规定人才签证类别,以更好地吸引海外优秀人才。
移民法专家、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国福认为,人才签证类别写入出境入境管理法,体现了“技术移民”理念,“全球人才争夺战,此前很多国家的出入境法规,都体现了这一理念”。
拟建统一出入境信息平台
张柏林说,有些常委委员提出,目前出入境管理信息系统由公安、外交等各部门分别建立,但从发展趋势看,应当由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入境管理信息平台,以有利于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就此,草案已作出明确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出境入境管理信息平台”。
刘国福说,此前媒体曾屡次曝光双重国籍现象,“形成双重国籍,一个原因就在于出入境信息平台各自为政,没有实现共享。因此,整合各部门平台后,有利于打击双重国籍”。
非法出入境罚款最高5000元
初次审议后,有常委委员提出,对有些违法行为规定的法律责任偏轻,建议提高罚款数额。二次审议稿规定,下列行为的罚款数额已适当调高:非法出入境或者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非法介绍、聘用外国人等。
草案规定,非法出入境,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容留、藏匿非法入境的外国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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