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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国土部诈骗 一男子判无期

为中国地质大学职工,伪造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后,由国土部人员转交,诈骗900万元

2012年04月26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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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在法官宣读判决时,被告人丁海华一直面无表情。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职工,原本有大好前程的30岁男子丁海华谎称有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进而诈骗900万元,昨日上午他被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

  让国土部人员转交假证

  丁海华案发前的身份是中国地质大学产学研基地职工,之前是可以办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申报业务的北京海地人资源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

  被害人曾某是一家矿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老板。他作证说,当时有三名矿主委托他办理五个矿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他找到了以前交往过的丁海华。

  一名矿主作证说,丁海华办理一段时间后,要求他们在2010年6月的一个下午到国土部政务大厅取证件。当天下午,该矿主在国土部政务大厅,从一个女工作人员手中拿到一个纸袋,里面装着许可证,他放心地给丁汇了钱。

  案件材料显示,这名女工作人员是丁海华之前因业务关系认识的,当天丁说要出差,希望她转交一份文件。

  事后经查证,这份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系伪造。

  骗钱后购房用于结婚

  丁海华到案后称诈骗就是想多赚点钱。

  相关证据显示,丁海华在作案期间收到的900万元,其中有一笔大支出是2010年8月购买了北苑家园一套137平米的二手房,用作结婚的新房,案发后这套房屋也被追缴。

  一中院以诈骗罪判处丁海华无期徒刑。

  宣判后,丁海华当庭未表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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