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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未来需要“动态调整”

2012年05月1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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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用电量伴随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而增加,电力成本也是动态的,未来各档如何变化,需要制定基本调整思路。

  目前,阶梯电价改革已经进入听证阶段,全国已有多个省份举行了听证会。无论从经济学、政治学或社会学的角度来思考,阶梯电价政策都不失为居民电价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有利于提高公平和效率,促进资源节约和合理用电。

  各地阶梯电价听证方案出台后,引发公众广泛关注,主要是认为第一档电量设得较低。昨日湖北举行的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多数代表就希望提高第一档电量。确定合理的第一档电量确实不容易,对于“基本用电消费”,会有不同的定义。政府一般虽是根据统计数据确定,但简单统计得到的平均值,是否能够考虑季节性差异、家庭人口差异、城乡差异等多方面因素?

  城乡居民用电基本要求可能存在明显差异,因此,城乡差异问题需要考虑。北京上海等城市人口比例很大的地区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对农村比例比较大的地区,如果城乡基本用电差异比较大,采取相同的第一档,城市居民即使是基本用电消费,也可能进入第二档。因此,对于一些农村比例比较大的地区,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城乡用电基本要求有明显差异,就需要考虑不同的城乡第一档标准。就是说,听证方案应该把城乡差异纳入考虑,比如分为城乡两套方案。

  季节性也是一个问题。南方很多地区夏天很热,冬天北方地区很冷,导致季节性用电不均衡。季节性应该是可以比较容易在方案中得到解决的。比如说,电费计费分两个季节,即冬季和夏季。像北京这样采用年度方案累计计算,也基本可以解决季节性问题。当然,如果区分季节,也不应划分太细,这样比较容易操作和实施。我国台湾地区就是分两个季节操作。

  各地改革方案,基本上没有界定将来阶梯电价各档电量如何调整。因为用电量伴随经济增长和收入增加而增加,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即使电价保持不变,只要用电量逐年增加,进入更高档次的用电量会逐年增加,从而提高整体居民电价水平。进一步说,电力成本也是动态的。目前,仅个别地区承诺首档电价三年之内不做调整,那么,各地政府对未来各档如何根据成本和收入变化而调整,需要制定基本思路。

  电价涉及消费者基本能源权利,制订改革方案理应尽量考虑更多的因素。但是,任何一个定价机制都只能是相对公平,且无法解决个案问题,因为个案问题中,一些问题没有普遍性,另一些则需要探索可操作性。比如说,由于家庭人数变动频繁,如果把家庭人口差异考虑进来会相当复杂,执行起来也相当困难。因此,在合理确定第一档电量的基础上,对相对个案的问题,应该在执行中逐步得到合理解决。

  □林伯强(学者)

  相关报道见A04-A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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