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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应给农村生更多机会

2012年05月13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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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教育部门可要求入围自主招生的农村生不低于适当比例,以保证自主招生惠及更多农村学子。

  据《新京报》报道,清华大学近日公布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在获得保送生资格、自主招生名额以及高考加减分优惠政策时,与城市学生相比,农村的“寒门学子”处于劣势。报告显示,生活在直辖市的学生,获得自主招生名额的可能性是农村生的5.5倍。

  自主招生出现农村生比例过低的问题,会误导社会对自主招生改革的认识,认为其会加剧教育不公平和考试不公。事实上,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自主招生制度,恰是校正教育不公平和考试不公平的有效制度。因为这一制度,可以摆脱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通过灵活多元的评价,对来自教育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考生,实行适当的加分评价进行录取。

  我国自主招生之所以没发挥公平调节器的作用,有客观,更有主观的原因。

  其中客观的原因有,目前自主招生尚属试点,获得试点权的高校,在本地(即大城市)投入的自主招生名额较多。这就决定了城市和农村之间的自主招生机会必然不均衡。

  而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一些自主招生高校把更多机会主动给省示范性高中、重点高中,而这些学校城市生源居多;在自主招生操作中,没有考虑到农村生的赶考成本和压力,学校采取各自为政的笔试测试,农村学生就十分为难,不敢像城市学生那样四处赶考;在自主招生面试考察中,出题也偏向城市考生,有的学校重在考察学生的英语口语能力、阅历、见识和沟通能力,这对于家庭贫困,小县城的农村生来说,意味着“未考先败”。

  对这些问题,应通过推进自主招生改革并完善自主招生的措施来予以解决。比如,应该调整高校自主招生的名额分布,做到地区间均衡。应调整自主招生中限制考生选择权、增大考生成本的做法,诸如推进自主招生联考,让考生参加一次联考,就可以这一成绩申请多所高校自主招生,而不是一校一校赶考。

  此外,应在自主招生中建立明晰的多元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地区教育因素和家庭因素等,同时,调整面试考察内容,应从过多关注考生的阅历、经历,调整到关注考生的基本思维能力、观察能力,甚至专门面向农村地区考生,出适合他们发挥水平的考题。

  教育部已在有关文件中明确要求,自主招生高校应向农村地区中学或考生等适当倾斜。一些高校也开始通过“自强计划”、“圆梦计划”等,在经济、教育欠发达地区投放更多招生指标。笔者建议,教育部门可以要求入围自主招生的农村生(贫困生)不低于适当比例,以保证自主招生能惠及更多农村学子。

  □蒋理(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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