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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地震遗址不可承受之重

2012年05月1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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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汶川和北川相继传出要将地震遗址申报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两个地方如此一致的举动,显然其来有自。随着灾区重建逐渐进入尾声,汶川和北川正在摆脱灾难的阴影,走上正常的发展轨道。然而,这两个地处偏远的小县,一无丰富矿产资源,二无深厚工业基础,三无蜚声全国的风景名胜,因此,靠什么拉动地方经济,无疑是地方官员面临的棘手问题。

  因此,地方官员很容易想到,利用地震遗址的高知名度,发展旅游经济。地震遗址旅游,虽然具有“黑色旅游”的性质,可能会引起公众不悦,但由于类似利用死亡、灾难、暴行地发展旅游,在国内早已有之,例如唐山大地震纪念馆等,都被划入旅游景区,因此汶川和北川的政府部门自然会认为,其做法没什么不妥。

  然而,“旅游景区”是灾难遗址不可承受之重,在世界上很多地方,“黑色旅游”都存在着很大争议。将灾难、伤痛当成旅游的“卖点”,这有违人类的正常情感和社会的基本伦理,遗址和纪念地无论如何都不该成为经济发展的工具。

  我们应当给地震遗址一个“名分”,但绝不是什么“旅游景区”,而应借鉴国外经验,设立国家纪念地。“9·11”恐怖袭击后,美国建成了世贸纪念地,台湾9·21大地震后,当地政府在台中、云林、南投的地震遗址设立了3个国家纪念地。

  国家纪念地,这是一个庄重、严肃、内敛的称谓,显然更与灾难遗址的性质相契合。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将国家纪念地的命名与建设,纳入工作内容,让灾难遗址走出“景区化”,回归灾难纪念的本来意义。

  □新京报评论员 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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