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晓明逃亡18年受审,宣判后称被人“栽赃”,称考虑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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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昨日,北京铁路中级法院对1993年中俄列车系列抢劫强奸案案犯之一贾晓明一审宣判,贾晓明因抢劫罪和强奸罪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贾晓明听完宣判后,称抢劫强奸是被人“栽赃”,称考虑上诉。
被指控参与抢劫13起
贾晓明是北京人,1993年案发后一直潜逃。去年6月25日,贾晓明在桂林市一家电玩游戏室内被警方抓获。
检方指控,1991年12月至1993年5月期间,贾晓明伙同苗炳林团伙成员等人,在莫斯科市的旅馆、私人住宅、火车站及北京至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上抢劫中国人13次,涉及被害人30余人,劫得2.62万美元、100余万卢布以及手表、项链等物品,贾晓明分得赃款5020美元(折合当时人民币2.8万余元)及其他物品。
伙同他人轮奸女乘客
此外,1993年3月11日,从北京出发的中俄K3次列车驶入蒙古境内。贾晓明叫在车上相识的孙小姐到自己的5号包厢内聊天。其间,库万和、钟继泉等4人在场,并用下流的语言挑逗孙小姐。孙小姐表示反感并起身返回自己的包厢。
贾晓明跟着孙小姐返回了6号包厢,假意相劝。看到包厢里仅有孙小姐一人时,贾晓明以威胁的手段,与孙小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贾晓明离开,库万和等4人轮流来到6号包厢,对孙小姐实施猥亵,并要求发生性关系,均被孙拒绝。此时,其他乘客陆续返回孙小姐的包厢,4人离开。
检方指控,当晚,当列车驶入俄方境内后,车上没有乘警。库万和趁机将孙小姐带到列车一个包厢内,伙同贾晓明先后将她强奸。
拒绝认罪称“考虑上诉”
检方指控贾晓明犯有抢劫和强奸罪。由于涉及个人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本案。贾晓明受审时对上述指控均不认可,他的律师认为贾晓明不构成强奸罪,抢劫罪的定罪证据不足。
昨日,法院公开宣判此案。法院认为,贾晓明伙同他人共谋采用持刀、蒙面、捆绑被害人的手段,多次抢劫中国公民财物,构成抢劫罪。他在国际列车上,采用胁迫的方法与他人共同轮奸女旅客,构成强奸罪,应从重处罚。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两罪名均成立。
法院认为,判决前贾晓明曾犯数罪,应数罪并罚,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贾晓明并不服判。他称,指控自己抢劫的人都和自己有经济纠纷,同时同案人员把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身上。另外,自己也没有强奸孙小姐。“这么多年了,要让我提供证据很困难,我考虑上诉。”
■ 追访
开庭至宣判,家人从未出现
昨日,此案公开宣判。贾晓明依然穿着一年前被控制时的白色足球T恤,络腮胡已经灰白,看上去苍老了不少。
被带进法庭时,贾晓明下意识地往旁听席上看了一眼,但他的家人一个也没有出现。
审判长宣读起诉书时,他一直弯着头一动不动。惟独读到强奸孙小姐的段落时,他的表情开始不自然了,面对着镜头似乎感觉有些丢脸。
庭后,众多媒体围着他采访。刚一开始,贾晓明就急着问:“能给一支烟吗?”
对于案情,贾晓明还是之前的说法:自己没强奸没抢劫,是被同案人员“栽赃”的。
“1993年,我在北京服装生意做得好好的,抢劫能抢多少钱?”“我这些年并不是潜逃,只不过没回北京”、“孙小姐现在早就找不到了,我没强奸,可也找不到她帮我作证”……贾晓明一再“纠正”记者提问时的措辞。
被问及家人时,贾晓明“较真”的劲一下子没了。他坦言,在外18年自己从没见过父母,也没打过电话。“这个案子没结,看守所也不让会见,心里肯定想他们啊。”
审判长贾骥证实,此案的庭审和宣判,贾晓明的家人都未到场。
“能给一支烟吗?”采访最后,贾晓明又问。但现场记者都不抽烟,贾晓明无奈悻悻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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