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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用克里木肖像 一医院判赔10万

著名歌唱家、舞蹈家克里木拿到判决后称将全部捐出

2012年05月19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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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玉学)著名歌唱家、舞蹈家克里木及妻子,状告北京前海股骨头医院侵犯肖像权并索赔200万元一案,昨日有了结果。日前,西城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克里木10万元。

  拿到判决后,克里木表示,扣除相关诉讼费用后,将把赔款全部捐出。

  医院侵犯肖像权

  克里木诉称,2010年3月,他陪妻子古兰妲姆在前海股骨头医院治疗,入院时曾与医生合影留念。因治疗无效果,遂转到解放军总医院手术治疗。

  后来听朋友说,合影被刊登在医院的商业网站上,成了网上的“康复明星”。上网搜索医院网站克里木还发现,妻子被宣传为“顺利完成了十几天的首期治疗”,并被多家网站转载。

  克里木夫妇认为被医院侵犯了肖像权,遂告上法院索赔200万元,并要求前海股骨头医院停止侵权、公开说明实情、赔礼道歉。

  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克里木夫妇精神抚慰金10万元,并在该医院网站上刊登书面致歉声明,持续60天。

  克里木表示捐出赔偿款

  宣判后,前海股骨头医院代理律师表示,网站上刊登的克里木夫妇照片被很多网站转载,医院虽有一定过错,但只占很小比例,因此判决10万元赔偿,数额稍高。

  “只要对方能认错,赔钱多少无关紧要,我们也不会上诉。”克里木代理律师称,虽然判决的赔偿款与诉讼时索要的200万元有很大差距,但克里木对结果还是很满意的,并且还表示,10万元赔偿款在扣除相应诉讼费用后,将全部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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