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踹死女友 男子被判无期

同时被判赔偿女友家人55万元;辩称为阻止女友吸毒而出手殴打致对方死亡

2012年06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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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将女友活活踹死后,32岁的河南男子陈锋辩称是为了阻止女友吸毒而发生争执,近日他被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辩称二人因吸毒起争执

  被害人贾某生前是陈锋的女友,据检方指控,陈锋于2011年11月15日晚上9点多,在门头沟区大峪河滩龙门地区的暂住地内,因琐事与女友贾某发生争执,并对贾某实施殴打,最终导致贾某颅脑损伤死亡。根据陈锋的供述,他和贾某都有毒瘾,当天看到贾某神情异常,因此怀疑她又吸毒。

  “你不是保证要好好过日子,不吸毒了吗”按照陈锋的说法,他看到女友又吸毒后很愤怒,但没想到贾某竟然顶嘴说“你管不着”,之后又当着他的面将一袋白粉拿出来准备再次吸毒。于是二人发生了激烈争执,陈锋承认连续踹女友上半身十多下、直至将她踹到墙角。

  此时,恰好来串门的朋友发现贾某眼角肿胀说不出话后,赶紧将贾某送往医院,贾某抢救无效死亡。女友过世后,陈锋借口去接她的父母而离开医院准备逃跑,接诊医生向警方报案。2011年11月20日,陈锋投案。

  死者母亲否认女儿吸毒

  此案审理期间,陈锋的辩护人为他做了无罪辩护,称案件发生过程中没有一个目击证人,只有尸体检验报告和陈锋自己的口供,但检方认为虽然没有目击证人,但是其他证据已经形成证据链,可以证实陈锋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而且造成了贾某死亡的严重后果。

  此外,贾某母亲否认了女儿有吸毒史,称女儿生前多次遭受陈锋殴打,也多次提出分手,但陈锋竟持刀跑到贾某老家,威胁她与自己回京。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根据全案的证据可以认定陈锋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陈锋无期徒刑,赔偿贾某家人附带民事赔偿5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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