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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列车劫匪被判无期未上诉

判决已生效;从被控制到受审始终拒绝认罪,称抢劫强奸是遭人“栽赃”

2012年06月02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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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俄列车劫匪被判无期”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陈博)1993年中俄列车系列抢劫强奸案案犯之一贾晓明潜逃18年后被控制,近日被北京运输铁路中院一审以抢劫和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本报5月19日曾报道)。

  贾晓明从被抓到受审始终拒绝认罪。但昨日,北京铁路中院称,上诉期满,贾晓明并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方指控,1991年至1993年期间,贾晓明伙同苗炳林团伙成员等人,在莫斯科市的旅馆、私人住宅、火车站及北京至莫斯科的国际列车上抢劫中国人13次,涉及被害人30余人,贾晓明分得赃款5020美元(折合当时人民币2.8万余元)。此外,贾晓明伙同他人在国际列车上轮奸1名中国女性。案发后贾晓明一直潜逃。去年6月25日,他在桂林市被警方抓获。

  从被警方查获到法庭受审,贾晓明一直拒绝认罪。他称,指控自己抢劫的人都和自己有经济纠纷,同时同案人员把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身上。另外,也没参与强奸。

  近日,北京铁路中院一审判决贾晓明构成强奸和抢劫罪,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责令退赔2.8万余元。宣判后,贾晓明坚称不服。

  目前,10天的上诉期已满,北京铁路中院昨日介绍,贾晓明未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贾晓明将入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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