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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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为孩子护考不能越界

2012年06月10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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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6月8日,为给考生一个安静的听力考试环境,南京九中门口的碑亭巷,数百名家长组成“护考团”、搭起人墙,在交管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前提前封路,阻止车辆进入学校路段,连自行车也被阻拦在外。(6月9日《现代快报》)

  高考固然重要,但并不能因此而将考生的权利无限放大,甚至禁止车辆通过“非管制”路段。更何况,机动车干扰考试,进而影响“孩子的前程甚至一辈子”的说法尽管吓人,但多少有些虚幻缥缈、难以实证,反倒是行人的路权受损是真实可见的。以一个可能的理由剥夺他人的必然的权利,家长们的做法是不是也太霸道了?严格地讲,这种擅自封路的做法不仅有违公德,甚至涉嫌违法越权。

  家长为孩子护考,心情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借此随意“执法”,剥夺他人通行权,显然是越界了。

  □王垚烽(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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