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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院士制度回归学术共同体

2012年06月1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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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完善院士制度要义还是在于,如何推进学术管理去行政化,把两院回归为学术共同体组织,将学术评价放在第一位,并设计出更为严密而科学的评选制度。

  在正在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上,每位中科院院士都收到一份“改进完善院士制度”研究报告。据新华社报道,我国院士制度将进一步改进完善,目前中科院等部门正在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和总报告将于今年完成。

  据了解,改进完善院士制度将遵循四项原则:保持院士称号的学术性和荣誉性,不与物质利益挂钩;坚持院士增选工作的独立性和学术性,减少非学术因素的干扰;明确推荐人的权利和责任;为院士团体实现其功能定位,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提供制度保障。

  这次提到的完善院士制度的四项原则,击中了当前院士评审的“要害”。可是,如何落实这四项原则,更值得关注。

  舆论也注意到,此前备受争议的“烟草院士”并未出席此次大会。公众关注“烟草院士”,其实也事关院士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在这一事件中暴露出了院士制度不完善的地方,具体包括,院士评审的行政化、利益化,被诸多现实利益左右,缺乏学术独立性;作为学术头衔、学术声誉的院士,与各种利益挂钩——在一些地方,院士享有高级别的待遇,还是重大课题、各种评审、评估的“当然负责人”等。

  保持院士称号的学术性和荣誉性,不与物质利益挂钩,已经提了多年,但在现实中,很多地方院士称号与物质利益挂钩却似乎更为紧密。

  另外,院士增选过程中,一些候选人往往来自政府部门、央企的推荐,如要“坚持院士增选工作的独立性和学术性,减少非学术因素的干扰”,那么,今后又当设立怎样的机制,降低这些行政部门或大型企业对院士评选的影响。

  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借鉴。如国外类似的科学院,是完全的学术机构,没有所谓的行政建制和级别。当选院士者,没有任何特殊利益,有的甚至还要求缴纳“会费”。另外,由于在这些国家,课题的立项、对学术成果的评价,采取学术共同体方式,因此,院士不可能因自己的“特殊身份”,就获得课题立项的优待,不仅院士如此,诺贝尔奖获得者也是如此。此外,在具体评选过程中,也采取匿名推荐,秘密评审,很多候选人并不知道自己被提名。

  其实,从这些经验来看,和“四项原则”基本是吻合的。而其要义还是在于,如何推进学术管理去行政化,把两院回归为学术共同体组织,将学术评价放在第一位,并本着这样的精神,设计更为严密而科学的评选制度。

  同时,也应该看到,如今院士制度所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与现行的科研管理制度环境有关系,甚至可以说是一些科研管理制度弊端的集中体现。所以,完善院士制度,离不开科研管理体制改革,让行政评审、评价逐渐淡化甚至退出。

  据悉,这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年多,由18位院士组成的院士专家组与工作组一起,搞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和研讨会,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希望有关方面,在充分征求院士意见的基础上,在适当时机,也将方案的具体内容向社会公布,更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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