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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婴死亡产妇重伤 接生婆获刑

事发后潜逃10年;受审时否认指控;因非法行医罪被判5年6个月徒刑

2012年06月16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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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受审时,在庭上失声痛哭。本报资料图片
本报2012年2月21日报道。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2001年3月,蔡大凤在未取得行医资格的情况下,跟随丈夫替人接生,造成男婴死亡、产妇子宫被整体切除。

  近日,蔡大凤被海淀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据了解,蔡大凤在事发后,曾潜逃10年,直到去年在警方“清网行动”中被控制。

  接生夫妻事发后逃跑

  1995年,蔡大凤跟丈夫陈某一起来到北京打工,租住在海淀区八家村。虽然二人没有行医资质,陈某凭着自己在老家开诊所的“经验”,在租住地开始给人“看起病”来。

  检方指控,2001年3月25日,陈某指使妻子蔡大凤在被害人曹某家中为其接生,造成婴儿死亡,曹某产后大出血并休克。后经医院抢救,曹某子宫被全部切除,被鉴定为重伤。陈某、蔡大凤二人行为涉嫌非法行医罪。

  案发后,蔡大凤夫妇为了躲避责任,当即收拾东西回到了老家。后陈某被警方抓获,并被判刑8年,蔡大凤“失踪”。

  警方循账号控制嫌疑人

  据了解,陈某出狱后,警方通过陈某的账号发现了蔡大凤的联系方式和有关情况。原来,在陈某被控制后,蔡大凤再次搬家潜逃,后在大兴经营了一家小型超市。2011年9月,被警方控制。

  蔡大凤供述,事发时,因被害人分娩困难,她给产妇注射了一针催产针,结果胎儿生下来发现是个死婴,她便让孩子的父亲金某到外面埋了孩子,收对方100元就回到了家中。“我到的时候,她就已经生产了,这件事跟我没有关系,”庭审时,蔡大凤否认检方的指控:“我跟他们说过要去医院,但是他们为了省钱不去。”

  法院经审理认为,蔡大凤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造成被害人重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应予惩处,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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