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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1.7亿 19人获刑

为近年来北京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和偷税案;涉及3家药业公司,3人被判无期徒刑

2012年06月20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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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来自三家药业公司的19名被告人,制造了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和偷税案,涉案金额高达一亿七千四百余万元。昨日,一中院对此案一审宣判,19人分别获刑三年至无期徒刑不等。

  案件卷宗达600余本

  此案最初在2010年9月就被提起公诉,但是该案涉及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涉案金额巨大,该案的卷宗多达600余本,因此直至昨日才做出一审判决,而这也是近年来北京受理的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和偷税案。

  昨日宣判的共有19人,之前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是20人,但其中嫌疑人刘亚平在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因为癌症死亡。这19人分别在北京恒宇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五洲亚泰国际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华峰惠康医药有限公司工作。

  19人涉及两项罪名

  据法院审理查明,19人共涉及两项罪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逃税罪。

  其中,仅前一项罪名就有五起主要事实。具体包括,这些人在2005年5月至2009年1月,或是指使本单位员工、或是授意他公司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为他公司、为自己公司、让他人为自己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数额共计一亿七千四百余万元。

  而逃税罪则主要是指王桂萍,现年49岁的她伙同已死亡的刘亚平于2006年1月至2009年1月期间,指使被告人邓江采用开具“大头小尾票”、伪造记账凭证等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隐匿销售收入人民币5200余万元,少缴税款人民币2500余万元。

  被告人自称被逼供

  案件审理期间,检方列举了被告人的作案手法,包括虚开北京市免税农产品专用收购凭证抵税6200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达1.1亿余元等,并且目前只有部分赃款被追回。但是各被告人及辩护人都提出了不同的辩解,而作为老板的王占立及其辩护人提出其在警方问话时遭遇了刑讯逼供。为此,法院特意调取了王占立的提讯记录,并由侦查机关出具了工作说明,证实办案人员并未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供述。

  最终,法院认定19人均构成了犯罪,其中王占立、王峰、赵海峰被判无期徒刑,其他人获刑从19年到3年不等,而涉案的三家公司也合计被罚款1200万。

  ■ 案情

  控制多家公司用于倒账

  据王峰供述,他名下除了北京华峰惠康公司,还实际控制北京华海峰鸿公司、北京宏源康公司、北京丰达康盛等公司用于倒账、回流资金。

  2005年5月份左右,因北京华峰惠康公司经营不好,他与北京五洲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平商量后决定偷逃税款。刘亚平安排公司的王桂萍、邓江跟王峰安排的北京华峰惠康公司业务员联系办理该事宜。2005年9月份,刘亚平与王占立商定,在不具有真实货物往来的情况下,由北京恒宇华康公司为北京五洲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取票点钱,接收过来的虚开票都由王桂萍用于公司的申报税。

  由于需要使用北京华海峰鸿公司、北京宏源康公司、北京丰达康盛公司等账户做资金回流,王峰和公司的副总经理赵海峰二人商定回流资金的提成比例。对于上述行为,在北京华峰惠康公司任会计的鲍玲丽称,自2005年以来其发现单位“长期在一家公司进货又如此之大,并不正常”,不过她并没有及时报案,反倒是根据公司的销售额计算出需要的进项发票数额后,由王峰或者她安排他人购买相应数额增值税发票把漏洞补上。从2005年至案发,两家公司之间虚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业额过亿元。

  ■ 主要涉案公司及人员

  ●北京恒宇华康药业有限公司:王占立(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二兰等六人

  ●北京五洲亚泰国际药业有限公司:王桂萍(公司财务总监)、刘秀敏等七人(注:嫌疑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平在检方审查起诉阶段因癌症死亡)

  ●北京华峰惠康医药有限公司:王峰(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赵海峰(公司副总经理)

  ■ 涉及罪名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数额共计一亿七千四百余万元。

  逃税罪:隐匿销售收入人民币5200余万元,少缴税款人民币250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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