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信
下一篇

确保飞机备降的底线不容逾越

2012年06月2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分享:

  ■ 社论

  避免机场拒绝航班备降,要防止不当的“制度激励”。但人命关天,哪怕是制度不尽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航班备降,也应是各机场不容逾越的底线。

  

  据《新闻晨报》报道,今年2月,上海飞海口的一架客机,由于暴雨无法降落,机组连续申请备降到三亚和广州,均遭机场拒绝。无奈之下,机组只能申请飞往深圳机场备降。飞机落地时,剩余的油量已经逼近飞行的最低油量。为避免类似安全隐患,民航系统近日开展专项整治,民航局强调,航班一旦出现低油量或机场旅客疾病等突发状况,只要机组提出备降申请,被机组选中的机场必须无条件接受。机场不得对备降航班收取额外费用。

  相信听到飞机无法备降的消息,人们可能会不寒而栗:要是申请的第三个备降机场再拒绝怎么办?

  这样让人忧心的事,竟还不是偶然事件。报道揭示,“此后,国内又连续发生了多起类似事件,某航空公司曾在同一天内发生两起因天气原因备降遭拒,造成接近低油量落地的事件”。虽然航班备降接连被拒而导致安全事故是小概率事件,但如果类似事情不能在制度上彻底杜绝的话,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是什么原因导致机场拒绝备降?新闻揭示,除了客观原因外,机场害怕备降航班给自己带来工作上的麻烦和高昂的支出。这种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而无视危急航班降落的情况,让人想起2011年某公司机长拒绝为遇险呼叫的外航飞机紧急避让。当时有业内人士指出,一些航空公司对飞行员进行节油考核和奖励等,这些不当的激励制度扭曲了机长的行为。

  国内机场屡屡违背“生命至上”的常识,背后或许也有不当激励的制度阴影。新华社今年的一篇报道中就提到,地方政府对机场考核盈利指标,并没有具体的手段来推动平台搭建。而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明确了机场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属性,但至今,如何落实机场的公共服务职责,仍无下文。如果纯粹以经济视角考量,接受备降有风险而无额外收益,机场当然会拒绝。

  现在,民航局再度明确,民用机场是公共设施,对拒绝保障备降航班的机场,将依法进行处罚。不过,2004年的体制改革,民航从一家分成三家:航空公司归国资委系统管理,机场归地方政府管理,民航公安由公安部门管理。所以,机场的“公共属性”如何体现,恐怕还需要各种制度的跟进。

  但不管怎样,人命关天,人的生命必须置于绝对优先的位置,哪怕是制度不尽完善,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航班备降,也应是各机场不容逾越的底线。

  而这样关乎生命安全的事情,还必须有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只有信息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才能接受社会的监督而不易留下管理的黑幕。像今年2月发生的拒绝备降事件,时隔4个月后才有媒体披露,其他同类事件,几乎未见报道。信息不公开,难以彻底杜绝捂盖子的做法,不利于制度的完善和监督,不利于保障航空安全。

  相关报道见A13版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