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野笔记
□岳永逸(民俗学者)
因应时间、地点、人群和特有的社会语境,端午节有着众多别名,如五月节、端阳节、重五/午节、菖节、蒲节、龙舟节、粽子节、天中节、地腊节、诗人节、灯节、女儿节,等等,是传统节日名称最多的一个。在这些别名中,女儿节与北京的渊源更深些。
早在明代,五月初一到初五这数日,京城家家户户都把小女孩打扮得玲珑剔透,群芳争艳,出嫁的女儿也会在这几天回娘家。沈榜的《宛署杂记》云:“燕都自五月一日至五日,饰小闺女,尽态极妍。已出嫁之女,亦各归宁,俗呼是日为‘女儿节’。”到康熙年间,以女儿为中心的端午节俗一如既往,人们不仅用石榴花装扮闺女,还给女儿佩灵符。同期的《大兴县志》说:“五月五日,悬蒲插艾,幼女佩灵符,簪榴花,曰‘女儿节。’”
不知何故,此后“女儿节”只是零星地出现在北京俗曲中。《百本张岔曲·端阳节》云:“五月端午街前卖神符,女儿节令把雄黄酒沽,樱桃、桑葚、粽子、五毒,一朵朵似火榴花开瑞树,一枝枝艾叶菖蒲悬门户,孩子们头上写个王老虎,姑娘们鬓边斜簪五色绫蝠。”其他更多地都是在强调节日期间女性的“巧”和对小孩健康的关爱了。
富察敦崇的《燕京岁时记》说:“每至端阳,闺阁中之巧者,用续罗制成小虎及粽子、壶卢、樱桃、桑葚之类,以彩线穿之,悬于钗头,或系于小儿之背。古诗云:‘玉燕钗头艾虎轻’,即此意也。”让廉的《京都风俗志》也有相似记载:“人家妇女,以花红绫线结成虎形、葫芦、樱桃、桑葚、及蒲艾、瓜豆、葱蒜之属,以彩绒贯之成串,以细小者为最,缀于小儿辫背间。或剪纸,或镂纸,折纸做葫芦蝙蝠卍字各式,总谓之‘福儿’,杂五色彩纸以衬之,总谓之‘葫芦儿’。”在1929年成书的《民社北平指南》中,端午节期间的巧妇秀女的作为与上述文字相同,只不过“葫芦儿”有了“长命缕”“续命缕”等别名。
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景致。与女儿节时代妇女和孩子与节日互为表里不同,今天端午节与妇孺基本没有什么关联了。虽然成为法定假日,端午节继续以文化遗产的姿态执拗地向地平线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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