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诉石油公司及燃油精公司,索赔8万余元;被告均称产品没问题
新京报 (记者陈博)北京驴友王先生一行到新疆自驾游,在吐鲁番一个中石油加油站加油并添加燃油精后,4辆车先后发生故障并最终抛锚。王先生起诉中石油新疆分公司及“燃油精”经销商北京红豪特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索赔8万余元。
昨日,此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开庭。两家被告都称自己的产品没有问题,并提出车辆抛锚不能排除添加剂过量使用、发动机本身故障以及在其他加油站加了问题油等情形。法庭未当庭宣判。
加油后四辆车先后抛锚
王先生介绍,去年十一期间,他和朋友驾驶4辆越野车前往新疆旅行。10月5日,4辆车在中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葡萄沟口加油站分别加注了97号和93号汽油,同时,为增加车的动力,每辆车还加了2瓶加油站销售的“豪特燃油精”。但上路后,其中两辆车就出现供油不足、发动机亮红灯等问题,并在吐哈高速公路上熄火。王先生的大切诺基和另一辆国产长城越野车也相继出现同样问题。
原告称送检油样不合格
“我们当即联系了加油站,把车运到附近修理厂,全面清洗又换了新油,车辆才能重新启动。”王先生说,他将封存的油样送检,报告显示,“溶剂洗胶质”一项不合格,实测值为6.5,标准值为不大于5,高出标准30%。
王先生等人认为,四车同时故障,要么是汽油的问题,要么是“燃油精”的问题。于是,王先生起诉中石油新疆分公司及“燃油精”经销商北京红豪特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索赔切诺基的修车费、油品检验费等损失8万余元。
■ 回应
石油及燃油精公司均称产品没问题
昨日,中石油方面的代理人称,王先生送检油样的时间、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检验结果不足以采信。王先生的车辆故障系因车辆油箱和油路油垢严重,同时过量使用燃油精造成油箱及油路内垢松化、乳化,堵塞油路和过滤器所致,并非汽油问题。
此外,豪特燃油精的添加比例为1比1000,按50升汽油加一瓶燃油精的使用要求,王先生一行每辆车都加注了2瓶燃油精,属超量使用。
“豪特燃油精”方面的代理人认为,王先生没有证据证明燃油精存在问题,也不能证明该产品混合汽油后会出现问题。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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