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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何以成不了养老的主角

2012年07月02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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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视点

  因为基本养老已经率先拿走了一大块奶酪,导致企业和个人很难有多余“能量”,再去缴一份“补充”制度的保险费。

  6月30日,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在“2012陆家嘴论坛”上表示,“中国整个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不大平衡,比如补充养老中的企业年金、个人养老保险,替代率非常低,可以说是微乎其微。”同时有数据指出,在美国20多万亿美元养老金总资产中,政府养老金占比12.5%,企业年金占比64.0%,个人退休账户占比23.5%,而到2010年底,中国的养老金总资产为2万多亿元人民币,政府养老金占比89.5%,企业年金10.5%,个人退休账户几乎没有。(7月1日新华网)

  显然,这是一个基本事实。真正解决中国养老问题,一方面固然要填充如今缺口巨大的基本养老保险账户,但是,进一步完善“补充养老体系”则显得尤为迫切。

  自上世纪90年代,为了刺激内部消费需求,让居民生活没有后顾之忧,中国开始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为三大支柱的养老保障体系。

  虽然在养老保障体系建立之初就强调了“三大支柱”,但是相关政策却严重滞后。到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才出台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而从这些年执行情况来看,企业和员工建立企业年金账户的积极性并不高。因此,以政府强制实施的基本养老“一户独大”,而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发展严重滞后。

  其中,最核心的原因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过高,让企业和个人在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之后,很难有多余“能量”,再去缴一份“补充”制度的保险费。目前,各类企业按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0%缴费,有的地方甚至高达25%,职工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费。

  如此高的缴费比例,早已超过美国一倍,突破了国际标准警戒线。只有特别优质的企业,才可能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去建立“补充”账户。2006年2月,第一批被获准建立企业年金的三家央企是光大银行、中国银行和人保财险。

  为此,要想改变中国养老保障结构,增加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账户比例,就必须设法提高企业和个人建立“补充”账户的积极性。这就要求一方面逐步降低基本养老缴费比例,同时加快推进养老“双轨制”并轨改革,确保养老的公平性;另一方面要为企业和个人减税,以富余的资金去充实“补充”账户。唯有“两头并进”,才能从根本上调动企业和个人积极性。

  整体看来,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总体方向应该是,降低基本养老保险占比,加大企业年金发展空间,最终形成多支柱、多层次、均匀受力的养老保障体系。只有这样,当中国老龄化趋势汹涌来袭的时候,我们才能淡定自若。

  □倪金节(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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