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官网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现行预算法是1995年正式实施的,在这之前的40多年,中国一直没有预算的专门法律,预算法为规范预算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预算法实施17年来,也有不少人大代表针对法律实施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修改议案。如何修法,才能更好发挥应有的作用?新京报邀请了三位专业人士,分别就预算公开,地方债和政府性基金如何修改进行讨论。
朱大旗 预算公开:建议由人大主导进程
贾 康 地方债:用阳光融资破解“潜规则”
叶 青 政府基金:税收十万亿,“小钱”该放了
B03-B06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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