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通知,贴息率不高于一年期贷款利率
新京报讯 (记者李蕾)财政部联合商务部昨日发布通知称,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口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的专项资金,单户企业的进口贴息资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
原暂行办法被取代
两部门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此次修改主要是针对几年来进口贴息资金在申报、审核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旨在进一步规范进口贴息资金管理。修改后的《进口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将取代《进口贴息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据悉,商务部负责贴息资金的规划、组织、实施、审核和管理工作。财政部负责贴息资金的审核、拨付和监督检查。
通知对申请企业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规定,包括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进口产品、技术未列入其他贴息计划等。
违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请
财政部称,进口贴息资金以进口额作为计算贴息的本金,贴息率不高于贴息清算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而央行不久前利率调整后,一年期贷款利率为6%。此外,单户企业的进口贴息资金最高限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超过此限额对应的本金部分不予贴息。
通知称,贴息企业不得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进口贴息资金;挪用或截留侵占进口贴息资金;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反相关规定,则全额收回已取得的进口贴息资金;或三年内不受理该企业提出的申请。
此外,财政部称,对利用进口贴息资金支持引进的技术和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并取得成果的,加大进口贴息资金的支持力度。具体办法另行发布。
业内专家认为,进出口贸易不平衡一直是发达国家给中国施加压力的一个理由,我国从2005年开始就不断出台政策鼓励进口,减少顺差。同时,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促进进口是稳经济保增长的一个措施。
进口贴息
是中央财政对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列入《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技术,以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的专项资金。
■ 分析
贴息鼓励高科技进口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贸易研究室主任宋泓表示,进口贴息的政策旨在促进企业进口。促进进口是我国多年来努力的方向。
宋泓认为,中国进口的产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资源性产品,包括石油、铁矿石、焦炭、农产品等,这些产品用于生产和消费,是不可替代的,需要进口;另一类是高科技产品,如高端芯片、高科技技术设备等,这些现代化技术和产品国内生产不了。进口贴息政策主要是鼓励这两类产品。
宋泓认为进口贴息政策对企业进口不会有实质的影响,但对某些企业的进口会有所帮助和支持。(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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